泉州市人民政府
福建省泉州市国家行政管理机关
泉州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泉州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办公地址在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现任市长是蔡战胜。
历史沿革
1949年9月,设立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晋江县,下辖晋江、惠安、南安、安溪、永春、同安、莆田、仙游、金门(待统一)等9个县。
1950年4月,改称泉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9月,改称晋江区专员公署;10月,德化县由永安专署划出归晋江专署管辖;11月,设立泉州市。
1955年3月,晋江区专员公署改称晋江专员公署。辖区几经调整、增减,至1967年4月,下辖泉州市和晋江、惠安、南安、安溪、永春、德化、莆田、仙游、金门(待统一)等9个县。
1968年9月,成立晋江专区革命委员会。1970年7月,莆田、仙游两县划出归闽侯专区管辖;同安县从厦门市划归晋江专区管辖。
1971年6月,晋江专区革委会改称晋江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3月,撤销晋江地区革委会,改设晋江地区行政公署。除同安县于1973年8月复归厦门市管辖外,其他辖区不变。
1985年6月(国务院5月批准),泉州市升为地级市,并于1986年1月设立泉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省人民政府领导。撤销晋江地区行政公署。原泉州市行政区域改设为鲤城区。1988年1月,设立石狮市(县级市)。
至1990年12月底,泉州市人民政府下辖石狮市和晋江、南安、永春、德化、惠安、安溪、金门(待统一)等7县以及鲤城区。
主要职责
一、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各部、委、办、厅(局)发送市政府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和省政府领导同志、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部属驻泉单位、驻军等关系,对相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服务。
(七)办理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的涉法事务,以及推进办公室依法行政具体工作。
(八)负责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汇总等工作。
(九)负责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的管理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总值班室、省政府总值班室报告重要情况。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及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和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市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
(一)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委总值班室)。负责接收省委、省政府等单位通过值班室传输的文电。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对值班信息的批示。检查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值班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党委、政府系统值班网络建设。
(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负责督促检查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批办件、上级有关部门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反馈工作。负责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指导、协调市政府办公室机关有关科(室)的督查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督查业务工作。负责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工作。
(三)综合科。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文字材料和市政府有关综合材料。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记录、纪要工作。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
(四)文教科。负责办理教育、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卫生健康、体育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对应的市政府领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协调服务工作。
(五)工贸科。负责办理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民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商务(口岸)、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对应的市政府领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协调服务工作。
(六)农业科。负责办理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利、应急管理、海洋与渔业、民族与宗教事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对应的市政府领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协调服务工作。
(七)法务科。负责办理市政府办公室机关涉法事务,推进办公室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承办市政府办公室政策研究会商会,办理“政企直通车”相关工作。收集整理各地创新举措,供领导参阅,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办理公安(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共建)、信访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对应的市政府领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协调服务工作。
(八)财金科。负责办理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医疗保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金融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对应的市政府领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协调服务工作。
(九)经建科。负责办理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统计、数字泉州建设(大数据管理)、行政服务中心等工作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对应的市政府领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城建科。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对应的市政府领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一)效能综合科。负责市效能办制度建设、综合性会议的组织筹备、文稿起草及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宣传工作,表扬先进典型,推动效能服务创新。负责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推动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十二)效能绩效科。负责对接省对设区市绩效评估工作,研究拟订全市绩效管理工作规划、评估方案和制度规定。组织协调全市绩效评估工作,制定奖惩标准,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实施绩效管理,并组织开展绩效管理监督检查。
(十三)效能督查科(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负责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批示。对各级各部门推进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的效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受理效能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实施效能问责,受理问责申诉,作出申诉处理决定。
(十四)秘书科。负责承办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会务工作,以及市政府办公室有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承办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活动的安排、协调和保障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市政府领导有关活动的协调、衔接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的综合起草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请假审批手续。
(十五)文电科。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日常公文处理并指导全市政府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文的收发、管理、归档、清退等工作。负责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打印、格式把关。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档案管理。负责市公文交换中心的管理。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印鉴的制作与颁发、销毁,以及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印鉴管理和使用。负责联系并办理市政府办公室机要、保密方面的相关工作,承办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六)政务公开科(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推进全市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泉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发行等工作。负责建设、管理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市政府办公室局域网及其应用。
(十七)信息科。负责制定、实施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计划,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健全、完善全市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组织开展信息工作交流、培训。编发《泉州要讯》,组织开展专题信息调研,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信息服务。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
(十八)行政科。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后勤保障事务。负责市行政中心内保安全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日常办公用品、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的购置、发放及管理。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保留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负责市政府集体户口管理。指导机关医疗室、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周转房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资产登记工作。负责监督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办理相关文件。
(十九)人事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及党组所属单位的干部任免、调配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年度考核、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十)财务科。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的财务工作。
(二十一)公共机构节能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能耗定额标准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级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工作。
(二十二)党建科。负责市政府党组和办公室党组的党的建设、宣传思想、党风廉政等工作,承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巡视巡察、学习教育活动等材料起草和会议组织。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挂钩扶贫工作。
(二十三)外事协调科。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加强中央对外方针政策的研究并结合实际提出我市外事工作对策和建议。协助做好全市外事工作的统筹、谋划和协调。负责起草外事综合文稿及外事工作信息报送。协助筹办各类全市性外事工作会议。
(二十四)出国管理科。负责管理、协调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承办APEC商务旅行卡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证件及商务旅行卡。了解和检查因公出国(境)团组在外活动情况。监督、查处或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外事纪律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十五)领事文化科。负责协调处置境外涉我市的突发事件和我市公民、机构在境外的领事保护相关事务。协调处置在泉发生的各类涉外事(案)件。承办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核实单》相关事务。协调管理我市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和外国记者在泉采访事宜。协调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负责对在泉举办的国际会议提出意见建议。配合做好外宣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二十六)国际交流科(市对外友协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外事礼宾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市级领导的外事会见活动。承办我市邀请外国地方现职副部级及以上官员和前政要来访的报批事宜。负责指导和管理民间交往,负责友好城市工作。承担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会。负责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下属部门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泉州市公安局
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司法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林业局
泉州市水利局
泉州商务局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泉州市审计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体育局
泉州市统计局
泉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
政府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30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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