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委员会
法制委员会
主管国家法制工作,审查、草拟和整理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工作机构。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成立。陈绍禹(王明)任主任,党组小组、党组书记。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指导法制委员会的工作。1954年9月,法制委员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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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5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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