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审,“事实审”的对称。是指仅审查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的审判程序。大陆法系国家实行
三审终审制。不服第二审判决的上诉,必须以其适用法律上有错误为理由,原则上不许当事人提出新事实和新证据。第三审只就第二审判决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有无不当进行审查,对案件事实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如果发现作为判决根据的事实有错误,足以影响判决的正确时,只能撤销原判决,发回更审。
法律婚,是指婚姻权力掌握在国家手中,由法律直接规定有关婚姻制度的婚姻形式。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婚姻就是法律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有关婚姻的一切问题,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他一切有关婚姻的具体法律规定来解决和办理,违反婚姻法的一切婚姻,都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地制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