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以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法律询问,应当注意为
咨询者提出的法律问题作出准确、肯定、有法律依据的回答,为咨询者的决策提供具体、明确、可靠的参考意见。
国资委200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制建设的有关问题》中,明确要求:“今后,各
中央企业向我委报送涉及
企业改制、改组、重大投融资方案,以及要求我委出面协调有关法律问题的报告和请示,应经过本企业法律顾问专门论证,并书面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
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写明接受文书的单位名称或人的名称。如:“××
有限责任公司”“尊敬的××国××××先生(女士)”“××董事长”等。
这部分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部分。正文通过法律、法规来详细解答询问人所提出的问题。一般而言,这一部分需要进行严密的论证,科学的分析,从而给询问人一个圆满的答案。正文的内容既可单列一项,就问做答,也可以分为若干个问题,用分题
标号形式一一作答,具体如何写,要根据询问人所提问题的多少来决定。
正文写完之后,一般应另起一段,用几句话对所述问题进行总结,加以概括,起到归纳全文的作用。最后在文末右
下角写出律师的工作单位、职务及姓名,并注明制作日期。
一般以法律事务机构名义,也可是
企业法律顾问个人署名;以法律事务机构名义时,其负责人应签名,以示负责、署名之下是送呈时间。
答复要准确,法律依据充分。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必须做好先期准备工作,寻找出有关适用的法律依据,对问题经过梳理、分析、比较对照,从中归结出正确的答案,做到合理合法,切实可行。
合理安排好表达内容的逻辑结构。一般来说,重要的关键性的问题应放到前头说明,次要问题可放到后面去写,有主有次,重点突出,使人读后一下就把握了重点,留下深刻印象。此外,还要注意
分论点与论据、分论点与总论点之间的密切联系,使其证明的层次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
链形结构,从而集中、有力地突出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