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问题》是1998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
图书,作者是梁治平。本书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一些较具基础性的问题,并且试图将这些问题置于中国本土法律发展的脉络之中加以考察。
梁治平,1959年生人。1978年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本科,1982年毕业。同年考入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法制史专业硕士研究生。1985年毕业,获法学硕士
学位。同年,留校任教。1993年转至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专事学术
研究。现任该所研究员,副所长,法律文化研究领域有法理学、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等。主要著作有《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法辨》、《法意与人情》、《法律的文化解释》《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
梁治平自选集》等。
解释活动向来是法律实践的核心环节。延至近现代,一方面伴随着法律活动的专门化,出现了[解释共同体]的法律家群体。另一方面,解释理论层出不穷,业已成为法学研究中的一门显学。近年来,国内学者也越来越关注此一门显学。近年来,国内学者也越来越关注此一问题,专门讨论法律解释问题的文章乃至专书渐次出现。显然,这一变化与近十数年来中国大陆重建法律秩序的努力有关,与这一过程中法律实践和法律经验的迅整积累有关。着眼于法律解释国法律发展目前所处的阶段。本书分[理论]、[实践]、和[历史]三大部分,共收论文十二篇,书后附有相关文献,是中国法律解释研究领域的一部重要著作。
附:1973-1992年
美国最高法院关于堕胎问题的主要判例和持不同观点法官人数对比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