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我
佛学术语
法无我,佛学术语, 二无我之一,是“人无我”的对称。谓一切有为、无为法中,并无“我”的实体。
即一切法皆依因缘而生,相互依存,无实体性。有为法虽有作用,然不常住;无为法虽常住,然无作用。又诸法无我为三法印之一,称为诸法无我印,三法印是佛法的重要教义,判断佛法是否究竟即以此三者印证。了知诸法因缘所生,实无自性实体,乃大乘菩萨的观道,以断所知障而得菩萨。彻知此理的智慧,称为二无我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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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我.佛学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07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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