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暹战争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与暹罗王国间发生的军事冲突
1893年的法暹战争是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暹罗王国间发生的一场军事冲突。法国驻琅勃拉邦的副领事奥古斯特·帕维亚等人引起了法国人对老挝的进一步关注。他利用暹罗对该地区控制的弱势以及越南东京叛军的周期性入侵来密谋夺取该地,导致法暹两国关系紧张。战争过后,暹罗同意割让老挝给法国,法属印度支那得到了扩张。
事件背景
19世纪末,英国与法国在中南半岛上展开了激烈角逐,英国控制了缅甸和马来半岛上的许多土邦国,法国则逐步从清朝和暹罗手中攫取了对安南、东京、交趾支那、老挝和高棉的宗主权。那时的暹罗也像清朝一样,被迫与英法签订了不平等条约。根据1855年第二次《英暹条约》和1856年《法暹条约》,英法两国在暹罗享有领事裁判权,两国商品关税不得超过3%,两国公民可以自由进入暹罗,军舰可以自由驶入湄南河口,直抵曼谷。此后美国、德国、俄国也纷纷与暹罗签订了类似的条约。拉玛五世亲政后,将外交重点放在了防备法国上。
1870-1871年法国在普法战争中战败后,法国人认为挽回脸面的最好办法就是扩大他们在黄金半岛(即中南半岛)上的殖民地。1883年,法国完全占领安南,1884年将其“保护国”柬埔寨变为殖民地。法国占领安南后,其领土与暹罗的三个藩属国万象、琅勃拉邦和占巴塞接壤,法国人提出这三个小国也曾经向安南称臣纳贡,对其提出了领土要求。1886年,暹罗与法国签订关于安南与老挝地区边界的协约,规定暹罗将湄公河以东的全部领土转给法国,但河东岸的琅勃拉邦仍为暹罗所有。同年英国人废黜了缅甸王族,将缅甸变为英属印度的一个省,这样英法两国在东南亚的领地都与暹罗接壤。此后英法两国多次就暹罗的领土问题进行谈判,双方都希望暹罗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作为英法领土之间的缓冲国,不愿意对方扩大在暹罗的势力。暹罗则巧妙利用英法之间的矛盾,面对咄咄逼人的法国势力,聘请英国人为王室顾问,将北部山区的柚木开采权和南部的锡矿开采权授予英国商人,暹罗的森林、采矿、水利灌溉和资源调查部门也都聘请英国顾问,以此换取英国对暹罗主权的保护。
1893年,法国驻暹罗公使指责拉玛五世的英国顾问雅克敏是“挑拨暹法关系的坏蛋”,法国与暹罗的边境摩擦也愈演愈烈,双方都指责对方侵犯边界、进行杀戮和绑架。1893年4月6日,法国指责暹罗举兵进攻湄公河东岸地区,因此要求暹罗割让湄公河以东的全部领土,并严惩越境的军官。7月13日,法国炮舰以庆祝法国国庆日为借口驶入湄南河口,河口的暹罗炮台向法国军舰开炮,法舰开火还击,双方各有伤亡。法国军舰最后进入曼谷河段,停在法国公使馆前示威。英国见暹法关系紧张,连忙派遣驻扎在新加坡的“帕拉斯”号和“敏捷”号巡洋舰前往湄南河,威慑法舰。
河口之战后,法国公使奥古斯特·巴维向暹罗提出最后通牒,要求暹罗割让所有老挝族人的聚居地,惩办河口炮台军官,并赔偿300万金法郎。暹罗政府对法国的最后通牒不予理睬,法国公使登上炮舰离开曼谷,开始封锁暹罗湾。这时的英国已经与法国在非洲殖民地产生了诸多不愉快,因此并不希望直接出面干涉暹法冲突。英国外交大臣向暹罗朝廷发出急电,建议暹罗全面接受法国的要求。1893年10月3日,暹罗被迫将湄公河东岸和河中全部岛屿割予法国,暹罗军队撤出河西岸的尖竹汶府,暹罗不得在马德望府、暹粒府(今均属柬埔寨)和湄公河西岸25公里范围内建设军事设施。
过程
法属印度支那总督让·德·拉森派奥古斯特·帕维亚去曼谷讨要老挝地区。曼谷当局错估了形势,以为英国人会帮他们,于是拒绝割让湄公河以东地区,并向该地区增兵。
战争的导火索是两起孤立事件,1892年甘蒙省廊开府的暹罗官员驱逐里三名来自中湄公河地区的法国商人,其中二人——Champenois和Esquilot,被指控走私鸦片。不久,法国驻琅勃拉邦领事Massie在回西贡途中自杀。法国国内的殖民派便利用这两件事煽动反暹罗的民族主义情绪,为之后的侵略制造舆论。
1893年4月,法国人向争议领土派了3个军团。北面法军在东孔岛被围困,军官Thoreaux被俘,南面推进的顺利些,但还是中了暹罗人的埋伏,巡官Grosgurin被杀。
法国在曼谷大皇宫训练炮兵,在7月20日向暹罗发出最后通牒,要求暹罗交出老挝、撤出守军,赔付法国200万法郎赔款,并惩戒在争议领土杀伤法军者。暹罗人拒绝无条件服从,于是法军突破了暹罗的海岸线。
最终暹罗人发现得不到英国支持,只得向法国投降。
结果
暹法冲突结束后,英法两国就双方在中南半岛划分势力范围事宜进行多次谈判,1896年,两国达成协议,维持暹罗当时的边界,不允许任何第三国在暹罗挑起事端(也就是说将暹罗变为英法的禁脔)。1907年3月,暹罗又割让马德望、暹粒、诗梳风三府,以换取法国放弃在暹罗的治外法权,法国则将丹赛府和达叻府归还给暹罗,并从尖竹汶府撤军。这是拉玛五世外交路线的新变化:他以割让边远属地和附属国土地为代价,换取了法国从暹罗领土上撤军以及放弃法国公民在暹罗的治外法权,维护了暹罗在行政和法律上的独立。1909年3月,暹罗对英国如法炮制,以放弃马来省(包括吉打、吉兰丹、丁加奴、玻璃市四个土邦)的主权为代价,换取英国取消其公民在暹罗的治外法权。这些领土变更后来成为二战期间泰国同英法交战的根源。
1897年4月,拉玛五世成为东亚和东南亚国家首位出访欧洲的君王,先后访问了法国、俄国、德国、英国、奥匈帝国、意大利、瑞典和比利时等国,还会见了丹麦和卢森堡的王族,在此之前,还没有哪位东方国家的君主出访过这么多欧洲国家。在出访中,拉玛五世身穿西服,头戴礼帽,用流利的英语同各国国王和总统交谈。在法国,福尔总统与拉玛五世乘坐敞蓬马车经过巴黎大街时受到了法国人的夹道欢迎,法国人在暹罗那种趾高气扬的姿态不见了。在英国,拉玛五世与威尔士亲王(后来的爱德华七世)相谈甚欢,还去温莎城堡拜会了年事已高的维多利亚女王。1907年,拉玛五世再次出访欧洲,回国之后颁布了与西方法律接轨的《刑法法典》和《民法典》。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1 22:20
目录
概述
事件背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