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船正殿,是
正定县开元寺的主殿,位于钟楼和须弥塔中间的后侧,现在仅存其基础的遗址。
法船正殿原为二层的歇山顶楼阁,面阔五间,进深四间,内部柱网采用金厢斗底槽的布置方式。外围的檐柱除了正面的中央两根外均被包在墙内。正殿的台基部分,台明突出于周围墙体40cm,前面有月台,月台略低于台明。其中月台与台基的高差为12cm,月台距离自然地面约50cm。台基和月台周边均由宽40cm厚20cm长度不等的石材包砌。台基主体用砖石砌筑,表面用方石铺墁。
法船正殿的命名根据佛教中的“法船”而来。《涅槃经》一曰:“无上法船,于斯沉没。”《 心地观经》一曰:“善逝恒为妙法船,能截爱流超彼岸。”旧华严经五曰:“兴造正法船,普拯所应度。”《付法藏传》六曰:“欲出三界生死大海,必假法船方得度脱。”可见“法船”是普度众生的一个比喻,将开元寺的大殿命名为法船正殿体现了佛家怜悯众生的渡世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