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大臣
古代官制名
法部大臣,官名。清末法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法部尚书设。
沿革
官名。清末法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法部尚书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总理本部事务,并为国务大臣,参加阁议。
品级
从一品。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0-07-24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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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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