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 (Judgment) 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
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事实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对诉讼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依职权所作出的判定的统称。法院裁判是法院依职权作出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结果,它体现了司法审判的权威。依据人民法院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的内容的不同,可以把法院的裁判分为四种,即
判决、
裁定、
决定和
调解书。
概念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案件的事实和国家的法律,针对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所作的判定,通常称之为法院裁判。它由国家专门
审判机关作出,主要依据是国家的法律。因此体现了国家的意志。法院裁判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院裁判,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等,也包括人民法院认可的调解协议,它们各有自己独立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法律效力也有所区别。狭义的法院裁判,也是严格意义上的法院裁判,仅指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
分类
法院裁判 (Judgment)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事实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对诉讼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依职权所作出的判定的统称。法院裁判是法院依职权作出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结果,它体现了司法审判的权威。依据人民法院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的内容的不同,可以把法院的裁判分为以下几种,即判决、裁定、决定。
判决: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经过法庭审理,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决机关名义,对案件中的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权威性的判定,称为判决。
裁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时,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作的审判决职务上的判决定称为裁定。
决定:在诉讼进行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地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正确处理人民法院内部的工作关系,对诉讼中发生的某些特定事项,作出职务上的判定,称为民事决定。
意义
法院裁判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手段和形式,也是人民法院解决民事争议的依托,它体现了人民法院对具体案件及安件审理过程中特定问题的态度,对于解决民事案件中的实体性和程序性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是它行使国家审判权的重要标志,以法律规定解决具体的民事和经济争议,使法律的一般规定具体化,生动地体现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和极大的权威性。因此,人民法院的裁判具有普遍的约束性,任何个人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者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人民法院作出裁判,能够解决民事、经济纠纷,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促进四化建设。人民法院通过裁判解决民事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从而调整社会关系,保障社会秩序,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第三,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具有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意义,对具体案件作出裁判,可以生动而具体地告诉人民群众什么是合法的;合乎道德的,什么是违法的,违背道德的,国家法律保护什么,社会主义道德提倡什么,从而增强大家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增加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念。
第四,人民法院作出裁判,能够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和特定事项,协调人民法院的内部工作关系,促使审判决工作顺利开展。这是人民法律正确处理民事纠纷、解决民事争议、顺利行使国家审判决权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