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战斗是新四军在
解放战争初期反击国民党军进攻的战斗。1946年8月7日,
山东野战军第8师和华中野战军第9纵队,向驻守在安徽省
泗县的国民党第7军第172师发起进攻。由于主攻方向兵力不足,其他方向部队受暴雨所阻未能机动转用,经两昼夜激战,虽歼敌3000余人,但泗县城未能攻克。
1946年7月朝阳集战役后,进攻淮北的国民党军左路和中路各部缩据曹八集、双沟集地区固守,其右路第7军则乘虚继续东进,于7月28~30日先后侵占灵璧、泗县、五河一线。为策应晋冀鲁豫野战军向豫东地区出击,新四军军长、山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陈毅针对第7军兵力分散且态势突出的弱点,决心放弃原定攻歼左路国民党军整编第28师及预3旅的作战计划,部署一部兵力牵制左、中路国民党军,集中第8师、第9纵队的6个团求歼泗县的第7军第172师,另以第2、第9纵队及第7师各一部共12个团分别担任歼击可能由灵璧、五河出援的国民党军。8月7日晚,山东野战军各部同时发起进攻。第2纵队和第7师占领灵(璧)泗(县)公路与泗(县)五(河)公路沿线据点,构成阻援阵地;第8师突入泗县城北门,歼国民党军一部。但因连日大雨,火炮辎重未及跟上,炸药受潮失效;其他方向的部队被洪水所阻,无法接近城垣和机动兵力,导致第8师后援不济,未能迅速扩张战果。经两昼夜激战,进攻部队伤亡达2000余人,仍未攻克该城,遂于9日夜撤出战斗。此战共歼国民党军3000余人,策应了其他战场的作战,但未达预期歼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