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斯拉夫解体后,1992年4月,波黑穆斯林、克罗地亚和塞尔维亚三个主要民族爆发大规模武装冲突。联合国和北约曾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干预,但收效甚微,战争久拖不决。1995年下半年,波黑战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
8至9月,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出动3400余架次飞机对波黑塞族发动大规模空袭,波黑穆、克族军队在克罗地亚军队及空袭配合下,乘机对塞控区发动猛烈进攻。在强大的政治军事压力下,波黑塞族被迫同意同南联盟塞尔维亚代表一起参加由美国主持的波黑和谈。
11月21日,波黑、南联盟塞尔维亚、克罗地亚(代表波黑克族)三国总统在美国俄亥俄州代顿市草签《波黑和平框架协议》。12月14日,三国领导人在巴黎正式签署该协议,并立即生效。协议包括序言、10条正文、11项议定书。
主要内容有:战后波黑将在其现有国际承认的边界内保持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并继承国际法主体地位;波黑内部由波黑穆斯林—克罗地亚联邦和波黑塞尔维亚共和国两个政治实体组成,双方分别控制51%和49%土地;两实体在不损害波黑主权和领土完整情况下有权与邻国建立“特殊关系”,经议会批准可与他国及国际组织签订协议;波黑将组成统一的中央机构,中央机构在外交、外贸、关税、货币和公民权方面负有“政策责任”;中央机构的领导人均须在国际监督小组的主持下通过选举产生,选举须在协议生效后6至9个月内举行;波黑两个政治实体均可保留自己的武装力量,但各方军队须在北约部队和国际监督人员的帮助下实行绝对隔离;萨拉热窝作为波黑首都将保持完整统一地位,由穆克联邦管辖;所有难民均有权重返家园,并可对有关责任方提出经济赔偿要求;凡被
海牙国际法庭指控犯有战争罪者,今后不得参与波黑政治生活。该协议的签署结束了历时近4年的
波黑战争,为波黑和平与重建提供了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