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盐务局
泰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泰宁县盐务局是泰宁县政府工作部门。
泰宁县盐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三明市盐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 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县盐业市场秩序;
(二)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四)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县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股、盐政股、稽查队等。
附注:福建省盐业公司三明分公司泰宁支公司负责辖区内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4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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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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