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司法局
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泰州市司法局是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机构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相关部署的督查工作;
(二)依法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相关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工作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市级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依法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市级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政府有关重要规范性文件。承担审查修改、协调论证市级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责任。负责立法协调工作。承办上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报备和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以及重要规范性文件外文正式译本。承办各市(区)政府以及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有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或者拟由市政府批准的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担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事项。开展政府法制研究,为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且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123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管理、监督在本市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管理涉港澳台有关律师事务;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指导本系统对外交流合作,承办司法行政涉港澳台法律事务;
(十一)指导本系统经费、装备、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本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管理各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负责全局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及公文审核;组织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调查研究和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政务信息宣传和交流工作;负责会务、机要、保密、文印、收发、文书档案资料管理、信访及内外事接待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管理和专项经费保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项经费和固定资产;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规处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审核、管理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
法制宣传处
拟订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市(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对外法制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承担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律师工作管理处
拟订全市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律师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分所)、公司律师事务部的设立、变更、注销的初审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申领律师(公司律师)执业证的初审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全市律师助理的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活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指导监督在我市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和我市律师事务所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工作;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参与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
公证工作管理处
拟订全市公证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工作;负责全市公证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和年检注册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公证员执业证的申领和年检注册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各公证机构之间的关系和业务管辖;指导市公证协会工作;参与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
基层工作处
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承担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指导办公室秘书处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变更、撤销和年检注册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申领和年检注册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局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政策规定;拟订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审核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奖惩申报材料;承担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刑满释放、期满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承担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法律援助处
拟订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协调办理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案件,牵头和处理全市公益性法律援助事项;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社会力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法学教育处(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国家司法考试泰州考区相关考务工作,承担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的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工作。
司法鉴定管理处
拟订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司法鉴定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协助省司法厅管理和指导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审批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执业活动,负责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组织、指导全市司法鉴定人的业务培训;承担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参与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
政治处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组织、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党建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以及协管干部的考察;负责法律服务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评审工作。
现任领导
马雅斐:泰州市司法局局长、党组副书记、一级调研员
所获荣誉
2021年11月,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1月,泰州市司法局获评“江苏省行政应诉工作先进集体”。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泰州市政府.
内设机构.泰州市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1 12:55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