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姜堰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泰办发〔2019〕6号),制定本规定。
主要职责
(一)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管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指导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学校思想理论建设、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协调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管理和维护政治稳定工作。
(三)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统一战线与群众团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统战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和民族宗教工作,指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
(四)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教师的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统筹教师的调配和交流,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评优表彰奖励工作。
(六)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国有资产、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九)指导全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和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指导基础教育校本课程教材开发实施,促进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十)指导全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制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校本教材开发实施,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开展职业指导工作。承担社会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预防与处置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学校的招生及高考、中考等考试组织工作,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的报名和考试组织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区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承担区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知识分子、关心下一代、老干部、老龄、人武、双拥、教育社团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学校党建、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和群团等管理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综合协调、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信息、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综合文字工作;承担本局重要文件、重大行政举措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拟订局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负责局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及教育媒体管理工作;负责12345行风热线、区长信箱、网络舆情和人民来信等信访投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承担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检查、教育系统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校务公开、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教育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和设备的采购、分配、使用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承担教育系统的机构编制、人才招聘、人事调配和工资福利、岗位设置管理、人才交流、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教师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工作,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与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管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培训等相关工作;负责新教师的公开招聘、人才引进、教师交流、教师调动和人员退休办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教职工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负责学校年度综合考评;负责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负责职称评聘、岗位聘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人事年报、工资年报等人事统计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评优表彰奖励工作。
(三)普通教育科。承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统筹管理工作,制定中小学和幼儿园事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常规管理和规范办学、课程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管理指导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划分学校施教区;负责基础教育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承担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组织审定校本课程教材;指导开展德育和校外教育、劳动教育、民族教育、各类专题教育和科普工作;指导学校行政和教学管理工作,检查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管理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国防教育等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对学校财务实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局机关和全区公办学校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政府采购事务的日常管理;参与拟订相关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收费等方面的政策;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和国家、省、市、区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专项拨款;指导中小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局任命的学校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教育审计调查,指导对民办学校的办学经费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审计;负责局机关和全区学校的招标采购和招标政策的制订;负责局机关的财务核算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承担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德育、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验证工作;统筹、协调民办教育管理,承担民办职业学校以及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设置、调整、更名、撤销的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有关科室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学历班的业务指导、招生资格审核及计划报批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违法违纪的办学机构。
(六)教育督导科。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拟订教育督导工作制度、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和有关督导评估方案;统筹规划、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的学校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对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协调区域教育现代化实施有关工作。
所获荣誉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2022年4月,被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
现任领导
局长:申海峰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14 14:57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