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是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推动泸州市、永川区、江津区(以下简称泸永江)融合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共建区域发展功能平台推进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97号)制定的方案。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印发实施。
印发信息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川发改地区〔2021〕424号)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江津区人民政府,四川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重庆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已经川渝两省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批复》(川府函〔2021〕21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共建区域发展功能平台推进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0〕97号)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
发展沿革
2023年6月8日,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泸州)党工委、管委会成立大会举行。
方案全文
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推动泸州市、永川区、江津区(以下简称泸永江)融合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共建区域发展功能平台推进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97号),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翼跨越发展。推动
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有利于发挥泸永江比较优势,在更大范围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承接成渝“双核”功能疏解和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提升区域发展能级,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翼跨越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有利于探索川渝毗邻地区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示范区建设,有利于推进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探索建立跨区域产业转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合作等成本分担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示范带动川南渝西融合发展,形成可推广复制的跨省际合作经验。
(三)有利于推动长江上游地区绿色发展。推动示范区建设,有利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促进长江上游地区岸线保护与利用,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二、基础条件
示范区规划范围为四川省泸州市和重庆市永川区、江津区全域,总面积17026平方公里,2020年常住人口686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79亿元。
(一)区位条件优越。泸永江位于川渝滇黔结合部,长江黄金水道和京昆通道交汇于此,泸州港、珞璜港、永川港等港口资源丰富,云龙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突破162万人次,成渝铁路、川黔铁路、渝贵铁路穿境而过,空铁水公多式联运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形成,具有横跨南北、连接东西、通江达海的区位优势。
(二)产业基础扎实。泸永江是成渝地区重要的装备制造基地、战略新兴产业基地、农林产品加工基地,食品饮料、装备制造、汽摩及零部件、能源化工等优势产业集聚,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态势良好,粮油、水果、畜牧、林竹等农业产业优势明显,现代物流、会展经济、专业市场等现代服务业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具备产业协同发展的良好基础。
(三)发展潜力较大。泸永江位于成渝地区南部城镇密集区,2020年辖区面积、常住人口、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占成渝地区的9.2%、7.1%、6.5%。集聚西南医科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文理学院等48所大中专院校、35万在校学生。建有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及2个国家级高新区、2个综合保税区,具备支撑产业集聚发展的良好条件。
(四)合作交流密切。泸永江山水相连、人文相亲、文化同脉,融合发展意愿强烈。近年来,泸永江建立了常态化合作机制,落实年度行动计划,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协同、平台建设、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互派干部交流锻炼,协同推进重大协作事项,为推进融合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重庆“一区两群”和四川“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路径,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推动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开放合作、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相互融合、互促共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翼重要的增长极,形成有实力、有特色的省际区域融合发展示范区。
(二)发展定位
——川渝滇黔结合部经济中心。发挥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作用,放大开放开发战略叠加效应,提升对区域资源要素的集聚集成和配置能力,建设成渝地区产业和人口优势承载地,打造川渝滇黔结合部重要经济中心、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和长江上游航运贸易中心。
——成渝“双核”重要功能配套区。建立产业链全面融合机制,主动承接重庆和成都中心城区一般性制造业产业功能疏解,完善区域性专业市场和物流基地功能与设施,提升区域职业教育和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建设服务区域、配套成渝“双核”的现代产业功能区。
——成渝地区南向开放合作门户。发挥地处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黄金水道节点优势,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深化与滇黔桂等的经济合作,加强与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等国际经济走廊的联系,深度参与全球产业链分工,积极拓展新兴市场,打造内陆开放战略高地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新基地。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以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港航治理为重点任务,探索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三生共融”新格局,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打造长江上游地区沿江绿色发展轴。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示范区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基础设施联通水平明显提升,协作共兴的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大幅提升,常住人口达到710万人以上,地区生产总值突破8000亿元。到2035年,示范区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高效运行,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区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建成川渝滇黔结合部重要的经济中心。
(四)空间布局。立足川南渝西山水丘陵特色,统筹空间开发现状与产业发展潜力,注重彰显长江元素,构建“一区两带三组团”空间格局。
“一区”,即融合发展核心区,包括泸州市临港街道、白鹿镇、白沙镇、云锦镇、太伏镇、立石镇、百和镇,永川区朱沱镇、松溉镇、何埂镇、仙龙镇、吉安镇、五间镇,江津区白沙镇、朱杨镇、石蟆镇、塘河镇等区域。按照产城融合的理念,规划建设现代产业集中发展区,统筹布局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机械加工、现代物流等优势产业,共建消费品工业示范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共同打造泸永江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园,促进农业旅游融合发展,引领带动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
“两带”,即沿江绿色发展带和沿高铁创新发展带。沿江绿色发展带: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进泸州神仙桥临港产业园、永川港桥产业园、江津德感工业园等协同发展,打造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形成沿江绿色发展新格局。沿高铁创新发展带:依托渝昆高铁,推进泸州国家高新区、永川国家高新区、中国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园区等协同发展,共建西部职教基地和工匠城,大力发展装备制造、汽摩及零部件、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等产业,形成先进制造和生产服务相互促进的创新发展带。
“三组团”,即泸州组团、永川组团、江津组团。泸州组团:依托泸州城区及泸东新城,采用“大组群+小组团”发展模式,重点发展职业教育、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康养医疗、高端服务业等产业,打造“三生”融合新样板。永川组团:依托永川城区及永川科技生态城,重点发展数字创意、智慧健康、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高端服务等产业,打造科技创新新平台、智慧城市新高地、生态城市新典范。江津组团:依托江津城区及白沙工业园,重点发展消费品工业、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产业,建设产城融合、文旅宜居的滨江城市。
四、重点任务
(一)协同构建内联外畅的基础设施网络。打造至重庆主城都市区1小时通勤圈,协同推进港口、道路、机场建设,共同构建空铁水公多式联运新格局。加快建设渝昆高铁(川渝段)、隆黄铁路叙永至毕节段、成渝铁路扩能江津至永川段,开工建设隆黄铁路隆昌至叙永段扩能改造工程,推动重庆轨道交通向江津、永川、泸州延伸。加快泸永高速、江津至永川至泸州北线高速、渝叙筠高速等建设,推进G353合江至江津段、永川至合江白沙快速通道、泸东大道等项目建设,打通毗邻地区“断头路”“瓶颈路”。推动长江上游生态航道和港口码头建设,协调航运发展与水生态保护的关系,共创长江上游港航生态化治理试验区。布局建设信息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人工智能等项目。
(二)协同建立分工协作的现代产业体系。围绕增强服务成渝“双核”产业配套功能,主动承接重庆主城、成都及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协同川南渝西其他城市共同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创新发展示范区。整合提升现代制造业,依托行业龙头企业联合打造世界级白酒产业集群、全国纸及纸制品产业基地、西南纺织制造中心和千亿级汽摩产业集群,推动永川建设现代制造业基地,联动打造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共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渝昆高铁创新发展带,集聚发展电子信息、先进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集群成链。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商贸物流、科技信息、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会展经济、金融服务等领域合作,推动泸永江1小时消费圈建设,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翼消费中心。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重点打造泸永江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园,共建100万亩优质粮油及稻田综合种养产业带、100万亩优质茶叶产业带、50万亩长江中上游晚熟龙眼荔枝产业带,做强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区域品牌,推动农旅融合发展。
(三)协同融入内外互促的开放合作格局。积极参与对外开放大通道建设,合力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拓展东南亚南亚国际市场。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沿江铁路,构建通江达海、首尾互动的东向国际开放大通道,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积极融入亚太经济圈。常态化开行“中欧班列+泸州港”铁水联运班列,争取开行至中亚、泛亚铁路班列等,加快融入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推进对外开放大平台建设,探索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江津综合保税区等国家级开放平台协同发展,推动申报永川综合保税区,积极探索设立国际(地区)合作园区。加强国内区域合作,强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的合作,联动黔北、滇东北协同发展。
(四)协同探索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路径。强化生态共建共保,推进长江干流及沱江、赤水河、龙溪河、塘河、大陆溪河等支流生态廊道建设,构建蓝绿交织、山水相依、水城共融的生态空间布局。共同推进长江上游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协调航运发展与水生态保护的关系。提升区域环境协同治理能力,建立统一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跨区域水体监测网络,加强污染跨界协同治理,常态化环境监管执法,主动化解环境风险,联动开展环境应急。推进绿色转型发展,实施节能降碳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生产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海绵城市,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
(五)协同完善便捷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共同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托永川(西部)职业教育基地,整合泸州、江津职业教育资源,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增效,共塑“巴蜀工匠”品牌,深化与境内外高水平职业院校的合作,打造川渝滇黔结合部职业教育高地。深化公共卫生务实合作,推进医药、医疗、医教、医养融合发展,协同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双向转诊,共同打造区域医药健康中心,构建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完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探索异地养老服务机制。共建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打造特色人力资源品牌。推动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完善户籍迁移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和异地贷款机制。加密开行毗邻地区公交线路或公交化运营的客运班线,实现公交“一卡通”。
(六)协同探索建立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统一编制、联合报批、共同实施的规划管理体制,一体化推进国土空间、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规划编制,推进多规合一。建立项目统筹机制,总体谋划、联合审批、共同推进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建立产业协作机制,统筹示范区产业布局和招商引资政策,探索招商引资项目异地流转和示范区内企业迁移利益共享机制,共同搭建产业发展平台载体,探索跨行政区域产业合作园区协作开发建设运营模式,支持工业集中区内企业自由选择注册地。探索建立财政协同投入、成本共担、税收分享等利益共享机制,推进税收征管一体化,合理划分跨行政区合作项目产生的财税收益。探索建立城乡融合机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人口自由迁徙、要素自由流动、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工作机制,协调推进重大项目(事项)具体实施。建立完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公共服务、体制机制等领域的专项合作机制。建立统一的发展规划、运营管理、项目投资等机制,组建工业集中区建设开发公司,统筹工业集中区开发运营。
(二)加强指导支持。两省市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协调,在重点项目、资金安排、产业扶持、资源配置、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相关改革试点经验率先在示范区复制推广。支持相关乡镇适用两省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开展土地综合整治。
(三)加强督促落实。统筹泸永江“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将示范区建设相关内容纳入泸永江专项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并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共同制定示范区发展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适时组织开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