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信访局贯彻落实上级
信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定期分析信访形势,通报信访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意见,督促检查全市的信访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负责研究部署和指导全市的群众工作;
(二)贯彻落实上级信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定期分析信访形势,通报信访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意见,督促检查全市的信访工作;
(三)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交办和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四)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赴京、到省、来市上访和突发事件;直接查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
(六)征集群众意见,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宣传党的政策,对来访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和疏导;为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八)监督检查涉及群众利益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改革性政策和重大项目进行信访评估,维护群众利益;对重要信访案件实施监督和责任调查,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九)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信访复查复核事项的调查取证,监督复查复核决定的执行;
(十)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考核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公文的处理及管理;做好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及档案、车辆、办公楼的管理;负责部机关的财务管理;做好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招商引资工作等。
二、综合调研科
负责部机关文字工作,起草年度群众工作意见、工作报告、综合材料及领导讲话;开展调查研究,定期报告信访形势,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经验;负责信访目标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做好干部培训等工作。
三、办信科
负责受理群众来信,征集人民建议;综合分析群众来信和人民建议情况,筛选重要信息,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书记信箱和领导批办、上级部门转办、交办的群众来信;负责群众来信的统计、分析和通报。
四、接访一科
负责组织协调来访群众的登记、接待工作;负责受理、交办、承办、督办个体上访事项;开展宣传教育,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联系公、检、法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问题及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规范信访秩序等。
五、接访二科
负责接待、协调集体来访,协调有关单位妥善处理赴京到省来市的集体上访事项;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赴京到省来市集体上访,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分析集体上访情况,根据阶段性集访形势,提出启动联合接待意见,并组织好联合接待工作;负责市级领导包案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级领导接待日的组织协调及督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企业领导接待日工作等。
六、督查科
负责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信访案件及局自立案件的催查、办理和结案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对重要信访案件的办理监督指导,对办案不力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和建议等。
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
负责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受理信访事项复查或复核请求;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审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提交复查复核事项;向信访人和被复查人或被复核人送达上级机关及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做出的信访事项复查或者复核决定书;监督被复查人或被复核人依法履行信访事项复查或复核决定;负责相关信访接待、咨询工作;办理上级机关及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网络信访科
负责受理群众通过电子信件、传真、电话、短信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转办、交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电子信访事项;负责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查询和公示;对网络信访事项办理不力或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等。
九、网络媒体管理科
负责本部门网站运维及宣传工作;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十、信访接待大厅服务中心
负责信访大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机关党总支
负责部(信访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现任领导
局长:王改红
党组成员、正处级专职信访督查专员:胡红霞(试用期一年)
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秋华、牛来义、李振龙、马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