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司法局是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协助县(市)区党委、政府管理司法局领导班子。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的、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审查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向市政府报告审查、修改意见。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担市政府规章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指导全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六)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七)承担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市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市法律顾问工作。
(八)负责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理,拟订行政复议决定。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办理市政府行政、经济和民事诉讼案件;承办或组织办理申请市政府赔偿的行政赔偿案件。
(九)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十)负责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组织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市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监狱刑罚执行、罪犯改造、重要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和戒毒康复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十四)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五)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政务信息、新闻发布、文秘、督办、统计、信访、保密、档案、外事、接待等工作。
(二)政治部(警务处)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承办局党组日常事务,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的党团组织建设。协助县(市)区委、政府管理县(市)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和
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本系统的人事统计、表彰奖励和警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三)监狱劳教管理处
监督检查监狱劳动教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审核对罪犯的减刑、假释等法律事务和审核对劳教人员的减期、加期和所外帮教等事务。指导监督对罪犯、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警戒等工作;规划全市监狱、劳动教养所的布局;指导、监督监狱、劳教生产、基建和财务工作。
(四)宣传教育科
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市属监狱劳教干警和律师、公证员、
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做好全市法律专业人才的培训办班和法律专业函授教育工作。负责全系统的宣传报导工作。
(五)律师管理科
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全市
律师资格考试;负责审核律师工作机构的设立和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证进行年审注册和审核工作。
(六)公证管理科
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组织全市公证员资格考试;负责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证及年审注册审核工作;指导全市涉外民事、经济公证活动。
(七)基层工作科
监督、指导、管理全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审核、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和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进行注册、年审;指导“1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
司法行政机关的综合治理工作。
(八)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科
组织起草司法行政法规、规章,参与地方立法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和指导县区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依照有关法律,负责全市有关仲裁机构的审核管理和对仲裁员的资格认定、执业证发放及年审、注册等审核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研究拟定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有关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九)行财装备审计科
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和事业经费,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及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通讯等物资装备工作;宏观管理监狱、劳教所基本建设投资;负责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监督监狱、劳动教养所等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法律援助科
负责全市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的组建和管理;指派律师承担法律援助任务;承担法律援助律师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法律援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证件的年检、注册的审核工作。
(十一)洛阳市公证处
行使国家证明机关职能,依法独立办理国内经济、民事、身份、收养等公证活动;依法办理身份、学历、婚姻等涉外公证事宜;对全市重点工程项目依法进行现场监督和办理公证;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证档案的管理。
(十二)依法治市办公室(与普法办公室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规划、组织实施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指导检查全市的依法治理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落实
执法责任制;指导各地、各行业(部门)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企业依法行政和执行法律法规(
地方性法规)情况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对人大任命的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及一般干部上岗前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划和制度;管理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办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手续,并对全市取得资格证书者进行管理;组织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培训工作,参与国家司法考试的理论研究,开展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十四)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工作动态
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召开
为促进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司法鉴定工作水平,8月29日,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场所建设现场会在洛阳科鉴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召开。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慧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司法局主管领导、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同志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司法鉴定人协会2013年轮值会长、
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徐健康院长代表协会致辞;洛阳科鉴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交流了规范化建设经验;部署了2013年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执业考核、星级评定等工作。
党慧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场所建设是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鉴定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找准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强化责任、提前谋划、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她要求,全市鉴定人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思想,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充分利用好“两结合”管理模式,加强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业务和职业道德水平,建立健全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诚信体系,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要找准自身定位,立足于为诉讼服务,努力促进自身建设,积极拓展业务,切实承担起社会义务。对于下一步工作,党慧副局长强调,全年已过去三分之二的时间,当前各机构务必要抓紧抓好规范化执业检查、星级评定等工作,对照标准,查遗补漏,做好迎检工作。
会后,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洛阳科鉴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档案室、鉴定室、接待室、会议室等场所。
领导分工
局长:党慧(女)
李文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宣传教育科、行财装备审计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个人简介:
1981年10月--2006年10月 在第二炮兵工程技术总队历任战士、 班长、排长、连政治指导员、副科长、 科长、团政委;
2006年10月--2009年11月 任洛阳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
2009年11月--2011年06月 任洛阳司法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2011年06月 至今任洛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韩 军: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工作分工:分管纪检组(监察室)、信访科(首问服务科)、法律援助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个人简介:
1980年09月--1983年09月 西安陆军学院指挥专业学员;
1983年09月--1989年11月 在兰州军区陆军历任排长、副连长、连长;
1989年11月--2002年03月 在空军仓库历任参谋、业务处处长、仓库副主任;
2002年03月--2009年01月 在空军仓库任主任;
2009年11月--2011年06月 洛阳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
2011年06月 至今任洛阳市司法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党 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律师管理科、市律协党委、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科,联系市律师协会和市司法鉴定人协会
个人简介:
1989年07月--2006年05月在洛阳市司法局历任办公室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司法鉴定与法制仲裁科科长、行财装备审计科科长;
2006年05月--2008年02月 洛阳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2008年02月--2011年06月 洛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1年06月--2013年04月 洛阳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
2013年04月 至今任洛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刘献章: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监狱劳教管理处、市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黄河桥强制隔离戒毒所
个人简介:
1987年07月—1998年03月 河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师;
1998年03月—2009年03月 历任洛阳市委政法委组织科副主任科员、维护稳定工作科副科长、政治部副主任;
2009年03月—2013.04月任洛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13年04月 至今任洛阳市司法局副局长 、党组成员
高 沛: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政治部(警务处)、机关党委、基层工作科,联系市基层法律服务业协会
个人简介:
1981年06月--1991年09月 先后在洛阳市氮肥厂、洛阳地区机电公司、洛阳市机电设备公司工作;
1991年09月--1993年12月 洛阳市黄河桥劳教所科员;
1993年12月--2008年12月 在市司法局工作,先后任科员、
副主任科员、政治处副主任、政治部副主任、律师管理科科长;
2008年12月--2011年06月 洛阳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2011年06月--2013年04月 洛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3年04月 至今任洛阳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
陈登国: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介:
1987年11月--2012年03月 在第二炮兵308工程指挥部,历任战士、排长、连长、副参谋长、参谋长、副团长、团长;
2012年03月--2013年03月 在第二炮兵工程基地任装备管理处处长;
2014年03月至今任洛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薛丽萍:局党组成员、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依法治市办公室(普法办公室)、公证管理科、洛市公证处,联系市公证员协会
个人简介:
1985年07月--1990年10月 洛阳市司法局办公室工作;
1990年10月--2011年06月 在洛阳市公证处历任科员、副主任、主任;
2011年06月--2013年04月 任洛阳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2013.年04月 至今任洛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张小锋: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所获荣誉
2021年12月,洛阳市司法局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