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法规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机关事务工作。
(二)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的统筹规划、政策协调。
(三)负责市直机关统建项目建设及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规划、征地、建设、分配工作;拟订全市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市周转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领导干部周转住房、机关政策性职工住房、后勤保障用房的规划、建设、分配、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拟订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办法,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的管理与处置;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产权界定、权属登记、调配、使用监管、产权纠纷调处、处置、大中修和专项维修等。
(五)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
(六)拟订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协调、保障全市公务用车服务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更新、处置工作,按规定管理车辆购置资金。
(七)拟订市级领导、市直机关服务保障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管理机关财务、车辆及其他国有资产;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拟订全市机关事务有关规章制度,推进标准化建设;负责拟订市直机关后勤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基建监督管理科(洛阳市市直机关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制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初审、规划编制、设计、报批、招投标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领导干部周转住房、机关政策性职工住房、后勤保障用房、市直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规划、征地、建设、分配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用地、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工作。
公共资产管理科
拟订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市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及办公用房和经营性用房的统一调配、使用、出租、出借等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和土地管理;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产权纠纷调处;按规定承担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对房地产处置提出意见;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大中修和专项维修计划编制、资金管理及组织实施工作。
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市直机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能源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拟订市直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
公务用车管理科
拟订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更新、处置工作;按规定管理市直车辆购置资金;负责集中采购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项目并监督执行;管理车辆档案;协调、指导全市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服务保障科
拟订全市市管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市市管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领导周转住房和政策性职工住房的分配、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的统筹规划、政策协调;拟订市级领导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单位物业管理,负责市级领导和市直统管办公区、生活区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市直机关食堂服务工作。
机关党支部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党政机关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市直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综合办公楼区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水、电、气、暖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综合办公楼(区)及住宅区的安全保卫、院容院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消防等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餐饮等后勤服务工作。
洛阳市人民政府驻郑州办事处
负责配合洛阳引进资金、项目、技术和人才等相关服务工作,推动区域性经济技术协作和文化交流;为洛阳在郑务工创业人员提供相关服务;协助做好在郑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相关公务接待和信访稳定工作。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22年3月31日,入选“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022年4月24日,入选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