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履行政府产品质量管理监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市的标准、计量、质量检验、纤维制品检验、执法打假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工作。全局下辖9个县(市)局、8个城市区局和10个局属二级机构。近年来,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洛阳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建设服务型质监部门为重点,严格统一规范执法检测行为,扎实履行质监职能,有力促进了全市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先后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评为整治企业经营环境先进集体,被洛阳市委市政府评为依法治理示范局、依法治市先进集体、治乱减负先进单位、“十五”服务企业十佳单位和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二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和廉政建设先进单位。2007年7月,被
国家人事部和质检总局表彰为“全国质量工作先进集体”。
(二)、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编制和实施全市质量战略、规划,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三)、负责质量监督工作。依法管理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技术机构,监督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依法查处生产
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
(五)、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负责提出产品、服务、农业、生态、工作质量等领域标准,组织并监督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监督管理全市制造、修理、进口、销售、使用的计量器具;规范和监督市场计量行为。
(七)、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特种设备的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