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已有30多年的办学历史,是培养音乐教师、舞蹈教师和专业文艺团体表演人才的摇篮。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400余人,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本科专业。2011年成为学校首批获得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的学院。2015年,设立校级河洛音乐文化研究所。近年来,学院获批国家社会科学艺术学基金项目4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3项,学院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基层党组织、多次荣获河南省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背景
洛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已有30多年的办学历史,是培养音乐教师、舞蹈教师和专业文艺团体表演人才的摇篮。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400余人。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本科专业。2011年成为学校首批获得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的学院。2015年,设立校级河洛音乐文化研究所。近年来,学院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基层党组织、多次荣获河南省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概况
音乐学院现有专任教师87人,其中高级职称22人,博士9人,聘请有中外知名兼职及客座教授多人。该院教师中荣获河南省优秀专家、省优秀学术带头人、省优秀教师、省校园文化艺术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20余人次。
音乐学院高度重视专业建设工作,音乐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专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视唱练耳》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中学音乐教学设计》为省级教师教学资源共享课程。是河南省省级音乐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是“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拥有省级“艺术教育实验中心”、“省级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等一批教学成果和项目并精心建设。舞蹈教研室为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音乐学专业是校级重点扶持学科,河洛音乐文化研究为学校重点特色学科。
教学条件
音乐学院始终坚持教学工作核心地位,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工程的建设,多年来为社会培养出大批优秀的音乐教育与音乐表演、舞蹈、演艺策划等专业人才。注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不断加强校企联合培养力度,专门设立了珠江班、舞台工程班、卓越名师班、音乐创作与制作等特色班级的建设,成效显著。
音乐学院办学条件一流,各类功能教室设施充足完备。拥有380座标准音乐厅1座,1200座大剧院1座,150座表演厅1座,260平方米排练厅、舞蹈教室13间,琴房240余间,拥有30座琴法教室5间,32座电脑多媒体教室1间,奥尔夫教学法等功能教室与实验室30间,800余台(件)中西乐器、千余套演出服装和丰富的图书音像资料,能良好地满足专业教学与科研、实践的需要。
科学研究
音乐学院教学与科研成果显著。拥有文化部国家社会科学艺术学基金项目4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30余项;教师发表在《音乐研究》、《中国音乐学》等国家级、CSSCI权威核心期刊上论文有50余篇,多名教师在国内外高级别专业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教科研成果丰硕。
2007年音乐学院成立中原音乐文化研究所,马春莲教授于2007年至2014年任所长,2015年升格更名为校级河洛音乐文化研究所,陈培元任所长。研究所成立后,致力于传承中原地区音乐文化,挽救和保护河南濒危戏曲、曲艺品种,发掘本土音乐文化资源,取得系列成果,出版了《河洛大鼓书选》、《考古出土商代乐器研究》、《河南怀梆戏研究》、《“非遗”视野下的河南扬高戏研究》等多部专著,形成研究论文百余篇,其中有多篇发表在国家重要核心期刊,新增《河洛大鼓的考察与研究》、《殷墟音乐考古与商代礼乐研究》、《现代琴学视域下的古琴发展机制研究》三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规划项目,使学院的理论研究层次都有了质的飞跃。
展演活动及荣誉
音乐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体系成熟,成立有九团二社学生专业实践团队,通过丰富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体系为学生搭建施展才华锻炼成才的平台。近年来,学生在国内及省市各类重大艺术竞赛活动中获奖180余项,获奖等级、项目、数量均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2015年2月,学院合唱团、舞蹈团、民族乐团参加由教育部主办的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荣获三个一等奖,被河南省教育厅誉为“独中三元、全国唯一”;2017年参与执行国家“四海同春,欢乐春节”出国演出任务。民族乐团多年来承担河南省教育厅、文化厅、财政厅主办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任务;学院注重服务地方经济文化,积极参加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河洛文化旅游节开幕式等专业演出活动,并多次代表洛阳市参加在北京、上海举办的国际旅游节演出活动,为服务洛阳,宣传洛阳做出了重大贡献,备受社会各界高度赞誉。
专业设置
音乐学专业:(师范类本科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并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中小学音乐教育及社会音乐教育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外音乐简史、声乐、钢琴、合唱指挥、音乐学科教学论等。
授予学位:学制四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类本科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基本的专业理论知识与较高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和音乐表演能力,并具有基本的音乐基础教育能力,有创新精神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音乐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器乐、舞蹈、钢琴、合唱与指挥、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外音乐简史、表演等。
授予学位:学制四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学专业:(师范类本科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技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舞蹈教学能力,并具有基本的基础音乐教育能力,有创新精神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艺术教育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教学法等。
授予学位:学制四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机构设置
地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