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党发〔2010〕2号),设立
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挂天津市
津南区公务员局牌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搞好农民继续培训、就业、创业。
(五)指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分配政策的实施,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研究指导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调控政策的落实,完善最低工资制度;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