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津南区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党发〔2010〕2号),设立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挂天津市津南区公务员局牌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公务员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搞好农民继续培训、就业、创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本区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的实施,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续;负责本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
(五)指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分配政策的实施,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研究指导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调控政策的落实,完善最低工资制度;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获得荣誉
2021年12月7日,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被授予“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2 16:36
目录
概述
工作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