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规范文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
(二)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预测全区生产形势,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并监督事故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依法监督检查本区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
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以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六)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管理者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内设机构
津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主要职能:承担区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监督全区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机关办公,拟订安监局内机关工作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承担机关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信访和行政事务等方面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经费、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机关组织、宣传、纪检、工会、人事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方面的听证会;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管理一科
职能职责:综合监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零售许可的颁发管理;参与涉及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管理二科
职能职责:指导、协调全区行业管理部门、各镇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重点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天津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查处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督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指导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五)事故调查处理科
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参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因公伤亡事故、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的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综合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