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审计局
津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津南区是天津市四个环城区之一。位于天津市东南部,海河下游南岸。总面积420.72平方公里,耕地22万亩,人口59万,辖8个镇和地处市区的长青办事处。
内设机构
天津市津南区审计局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主要职能:1、负责机关党务、人事、文秘工作。
2、负责机要、保密、保卫、信访接待工作。
3、负责机关档案管理、文件收发工作。
4、负责机关财物管理、劳资管理。
5、负责后勤、卫生、车辆管理。
6、协助工会、支部搞好文体活动。
7、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二)行政事业审计科
主要职能:1、负责对全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及民主党派、社会团体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2、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授权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经济责任审计科
主要职能:1、负责对全区处级以下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2、负责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3、完成上级部门授权和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四)财政金融审计科
主要职能:1、负责对区财政预算执行及区属镇财政决算及其他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2、负责上级主管部门授权对金融保险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监督。
3、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五)工商基建审计科
主要职能:1、负责对国有工商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2、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授权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4、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六)法规科
主要职能:1、全局的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2、全局审计业务复核、统计分析工作。
3、审计业务质量考核、监督工作。
4、完成局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七)内部审计科
主要职能:负责对全区单位、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负责上级部门授权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金、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三)负责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四)负责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五)负责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
(六)负责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七)负责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九)受区委、区政府委托承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十)对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参考资料
津南区审计局内设机构.区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31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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