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州都督府
唐朝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
都督府是唐王朝在重要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隋制从周,唐初沿袭隋制,亦称总管。在唐初统一战争进行中,为加强对地方的管理,遂于各要地设总管府。
武德七年
,恢复旧制,改总管府为都督府。
景云
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制。敕天下分置都督府二十四。令都督纠察所管
州刺史
以下官人善恶。
洪州都督府,辖袁、吉、虔、抚、饶、江六州。
参考资料
卷八·州郡部
.汉典古籍.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02 08:44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闽ICP备2024072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