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公安局位于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文化街8号。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该单位本着“以人为本、绩效理念、
团队精神、追求卓越”的核心理念,继续为广大群众服务。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草案,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县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指挥、指导、协调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4、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全县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川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省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9、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戒毒康复中心、安康医院等管理工作。
10、指导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洪雅县的安全警卫工作。
11、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2、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3、组织开展同县外公安机关、港澳台警方及外国内政警察机构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14、统一领导全县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建设。
15、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内设机构
1.政治处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干部人事管理、教育训练、队伍建设、辅警管理等工作。
2.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承担党建、纪检、群团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纪委工作,日常业务由纪检监察室承担。
3.指挥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指挥中心办公室、指挥调度、新闻宣传、装备财务、情报收集、110报警平台、警务保障、涉案财物等工作。
4.法制和案件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承担案件管理、审核和执法监督等工作。
5.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职责:略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承担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7.警务督察审计大队
主要职责:承担警务督察、信访、审计工作。
8.治安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承担基层基础、出入境管理及境外人员管理、治安行政管理和行政审批、旅游治安秩序维护和旅游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等工作。
9.刑事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承担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食品药品环境森林犯罪侦查等工作。
10.监所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承担监所安全管理和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等工作。
11.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职责:承担网络安全监察管理、大数据建设管理、开发运用和科学技术、技术侦察等工作。
12.禁毒缉毒大队
主要职责:承担禁毒缉毒和禁毒委员会具体工作。
13.特巡警大队
主要职责:承担重要地点守护、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巡逻、留置看护、警卫等工作。
14.交通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承担交通管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
现任领导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志敏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 宽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底 抗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何建君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祝尚伟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李柯攀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李明隆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杨 革
获得荣誉
在2011年,四川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关于命名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46个单位和基层组织为四川省思想政治工作调研基地的决定》(川研[2011]4号)文件通知,将洪雅县公安局命名为“四川省思想政治工作调研基地”。此次命名,洪雅县公安局是全省公安系统唯一被命名单位,反映了省政研会对洪雅县公安局思想政治工作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