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审计机构
组织机构
派出审计机构是审计署及地方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在重点地区、部门设立的直接进行审计监督工作的执行机构。国家审计署已先后在上海、沈阳、武汉、广州、哈尔滨等地设立了审计特派员办事处;在国家机电部、能源部、交通部等部、委设立了署驻部委审计局。
在审计长领导下,实行特派员(局长)负责制,根据审计署的授权,就地进行直接审计监督,办理具体审计业务并报告工作。审计机关在重点地区部门设立派出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在地区设立的派出机构,由派出审计机关领导;在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实行派出审计机关与驻在部门双重领导体制,以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8 13:12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