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内铨
中国唐宋时期官署名
唐代置,指吏部三铨(尚书铨、中铨、东诠),掌流内官铨选之事。五代沿置,或以他官主判。宋初沿置,掌文臣自初仕至幕职州县官之铨选注拟及对换差遣、磨勘功过等事。设判流内铨事二人,以御史知杂以上充任。神宗元丰改制,厘为吏部侍郎左选。
北宋初年,京官七品以下流内官员的任免、考课等,仍属吏部。自乾德二年(964)以后,改由吏部以外的官员主管,凡京官均归中书注授;节度判官以下的幕职州县官(选人),才由吏部流内铨按资格注拟差遣。淳化三年(992),设磨勘幕职州县官院,专主幕职州县官的考课事务,次年改为考课院。不久,以流内铨主管官兼知考课院,后遂并考课院入流内铨。熙宁五年(1072),又将掌管考课选人等事务的吏部南曹,也并入流内铨。元丰三年(1080),改吏部流内铨名为尚书吏部,官制改革后,再改为吏部的侍郎左选。
参考资料
流内铨.《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30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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