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加工成本是指在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流动过程中,为了促进销售、维护商品质量,实现物流的高效率所采用的使商品发生形状和性质的变化而产生的成本[1]。
构成
流通加工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流通加工设备费用。流通加工设备费用是指在流通加工过程中,由于流通加工设备的使用而发生的实体损耗和价值转移,如木材加工需要电锯、剪板加工。
2、流通加工材料费用。该费用是指在流通加工过程中,投入到加工过程中的一些材料消耗的费用。
3、流通加工劳务费用。该费用是指在流通加工过程中,支付给从事加工活动的工人及有关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费用。
4、流通加工其他费用。除上述费用外,在流通加工中耗用的电力、燃料、油料及管理费用等。
核算
1、流通加工成本项目和内容
(1)
直接材料费。流通加工的直接材料费用是指对流通加工产品加工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以及燃料和动力等费用。与工业企业相比,在流通加工过程中的直接材料费用,占流通加工成本的比例不大。
(2)直接人工费用。流通加工成本中的直接人工费用,是指直接进行加工生产的生产工人的工资总额和按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非工作时间的工资等。
(3)制造费用。流通加工制造费用是物流中心设置的生产加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加工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主要包括流通加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及提取的福利费,生产加工单位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和修理费、生产单位固定资产租赁费、
机物料消耗、
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保险费、试验检验费、季节性停工和机器设备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2、流通加工成本项目的归集
在归集直接材料费用时,凡能分清某一成本计算对象的费用,应单独列出,以便直接计入该加工对象的成本计算单中;属于几个加工成本对象共同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应当选择适当的方法,分配计入各加工成本计算对象的成本计算单中。
“工资结算汇总表”是进行工资结算和分配的原始依据。它是根据“工资结算单”按人员类别(工资用途)汇总编制的。“工资结算单”应当依据职工工作卡片、考勤记录、工作量记录等工资计算的原始记录编制。
“职工福利费计算表”是依据“工资结算汇总表”确定的各类人员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的提取比例计算后编制的。
(3)制造费用的归集。制造费用是通过设置
制造费用明细账,按照费用发生的地点来归集的。制造费用明细账按照加工生产单位开设,并按费用明细账项目设专栏组织核算。流通加工制造费用表的格式可以参考工业企业的制造费用表的一般格式。由于流通加工环节的折旧费用、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占成本比例较大,其费用归集尤其重要。
3、流通加工成本计算表
物流配送企业月末应编制流通加工成本计算表,以反映配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配送环节的流通加工成本是指
成本计算期内成本计算对象的成本总额,即各个成本项目金额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