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孔爆破俗称“
浅眼爆破”或者“露天浅孔爆破”,是指岩矿等开挖、二次破碎大块时采用的炮孔直径小于或等于 50mm、深度小于或等于5m的爆破作业。(GB6722–2011
爆破安全规程)它是
工程爆破中的主要方法之一,应用范围广泛。
分类
按作业环境的复杂程度分
⑴一般性浅孔爆破:环境不复杂,在炸药用量适当的情况下,不需要加盖防护措施的简单浅孔爆破。
⑵城镇浅孔爆破:采取控制有害效应的措施,在人口稠密区用浅孔爆破方法开挖和二次破碎大块的作业。(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
⑶非城镇保护性浅孔爆破:并非在人口稠密和城镇地区,但是离爆破体旁边距离很近的地方有需要被保护的建(构)筑物和设施,需要对爆破有害效应进行控制的浅孔爆破作业。
按开挖方式分
①台阶式浅孔爆破
指的是为了挖运施工方便、增加自由面,加强爆破效果而采取的阶梯型开挖方式的浅孔爆破。主要用于露天采矿、剥离、场平、
路基、基坑、沟槽等开挖。台阶式浅孔爆破的特点 是有两个自由面,炸药单耗低,爆破效果好。台阶宽度一般在4m~7m,高度3m~4m。
②顺山无阶梯浅孔爆破
指的是工程量相对较小,开挖比较方便,不需要进行台阶式爆破时,顺着山势和岩体,根据需要而进行布孔装药的浅孔爆破作业。这种爆破作业一般在小方量的路基爆破开挖,半挖半填的工程中比较常用,如果开挖对象两边都有辖制,则不太适用。其特点是没有严格的排距与孔距先期的布局,根据当时现场需要进行孔网及药量进行控制;其另一个特点就是施工方便快捷,炸药单耗低。
③掏槽式浅孔爆破
是只在主爆区之前率先起爆,以增加主爆区的自由面,从而降低主爆区炸药用量,改善主爆区爆破效果而采取的一种浅孔爆破作业。通常多与浅孔光面爆破结合使用于井巷、隧道、基坑以及人工孔桩开挖的爆破作业。其目的 是在仅有一个自由面的前提下,爆破创造新的自由面。其特点是局部炸药单耗高,在主爆区爆破之前进行。掏槽的方式主要有锥形掏槽、楔形掏槽和螺旋掏槽等几种的掏槽方式。
④浅孔光面爆破
沿开挖边界布置密集炮孔,采取不耦合装药或者装填低威力炸药,在主爆区之后起爆,以形成平整的轮廓面的爆破作业。主要用于场平、矿山、井巷、隧道、沟渠、管涵、基坑以及人工孔桩开挖的爆破作业。通常与掏槽爆破或者减震孔爆破结合使用于隧道、管涵、和人工孔桩爆破作业中。其特点是爆破后保留面光滑平整,开挖精度快,炸药单耗相对较低。
⑤浅孔预裂爆破
沿开挖边界布置密集炮孔,采取不耦合装药或者装填低威力炸药,在主爆区之前爆破,从而在爆区与保留区之间形成预裂缝,以减弱主爆破对保留岩体的破坏并形成平整轮廓面的爆破作业。这种爆破作业方式在浅孔爆破中较少使用。
⑥岩块破碎浅孔爆破
俗称“解炮”,主要用于大块的二次破碎和零星孤石破碎。其特点是具有两个以上的自由面,炸药单耗较低。
按爆破控制程度分
A、浅孔抛掷爆破
也称“浅孔定向爆破”在浅孔爆破中,以加密布孔或扩孔方式增大装药量,将爆破对象按预定的方向和范围堆积或者直接爆破成槽的爆破作业。单耗在一般在1~2.3㎏∕m3;之间。成槽或者堆积速度快是其特点。使用于环境条件好,挖机开挖不方便的前提下的乡下、山区开沟槽的工程中,由于其操作单耗高,成本高,一般较少使用。
B、碎化爆破
将爆破对象按爆破后块体的大小要求,进行合理的布孔和装药所实施的爆破作业。单耗一般在0.5~0.8㎏∕m3;(公斤每立方米)之间(孔桩爆破也属于这一类爆破,但是炸药的单耗比较大,不适用这个单耗范围)。
C、松动爆破
松动爆破又分为强松动爆破和弱松动爆破
Ⅰ、强松动爆破 对块体的大小没有要求,只为达到开挖目的而进行的爆破作业。如路基、基坑、沟槽、场平等工程多属于这一类爆破。炸药的单耗一般在0.3~0.45㎏∕m3;之间。成本低、速度快、效益高是其特点。
Ⅱ、弱松动爆破由于爆破区域附近有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和设施而采取的降低炸药单耗、减少一次(或者单段)起爆总药量而进行得爆破作业。炸药单耗在0.35㎏∕m3;以下。爆破有害效应比较小,炸药成本低,施工工序繁复是其特点。部分城镇浅孔爆破和重要建(构)筑物设施附近的爆破属于这类爆破。
作业要领
爆破作业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工程,爆破对象不论是从物理性质还是其化学性质上分析都是千差万别、千变万化。所以仅仅有实践经验是不行的,如果没有实践经验光有理论是更不行的。重要的不是你干过多少年爆破工程,更不是说你有什么高级的证书就可以。关键的是你是否能在谦虚谨慎和理论与实践的不断总结的前提下,不断的探索总结。否则,一炮震坏几栋、几十栋房子、损失几十上百万甚至几千万,那些血淋淋的教训时刻提醒我们:“谦虚、谨慎、探索、发现”是我们每个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应该牢记的八个字。希望在我们爆破作业过程中,事故不再发生。
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掘进工作面为回风联络巷,采用炮掘掘进,经研究采用浅眼爆破的方式进行爆破施工,为了确保浅眼爆破的安全性,特制定此
安全技术措施。
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时,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
2.炮眼必须封满炮泥;
3.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架;
4.炮眼深度为0.6m-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5.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6.最小抵抗线不小于300mm。
7.封泥长度不小于300mm。
8.每次放炮前瓦检员严格检查瓦斯浓度,若浓度大于0.8%,则严禁放炮处理。每次放炮后,必须洒水防尘。
9.严禁放明炮、糊炮,严禁明火、普通导爆索或
非电导爆管放炮。
10.严格设置警戒,并通知受威胁地点人员撤人。并由班子现场指挥。
11.要确保巷道通风情况良好,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
12.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
13.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四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