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政府机构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内军事行动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部门概要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设立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城市客运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将原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的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城市客运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三)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五)将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行业资质认证、行业调查分析等工作交给行业协会。
(六)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的职责。
(七)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城市客运业的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客运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监督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和城市客运管理;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汽车驾驶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防止污染工作。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六)负责全市国道、省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监督和指导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公路通行费征收工作。
(七)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布相关信息。
(八)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城市客运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客运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
(九)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负责相关涉外运输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
(十)指导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稽查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9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
(一)办公室(挂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交通运输政策;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和信访工作;监督和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四)发展规划处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相关协调工作;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综合分析、预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工作;负责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工作。
(五)财务审计处
负责编制交通运输系统年度财务计划;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有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公共客运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监督指导公路通行费征收工作;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工作。
(六)城市客运管理处
参与拟订城市客运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客运相关设施建设的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客运的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客运特许经营权授予和对特许经营者的监管;负责城市客运相关事项的协调指导工作。
(七)建设管理处
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工程设计的监督管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负责全市国道、省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相关事项的审批工作。
(八)科技处
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城市客运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承担相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许可。
(九)安全监督处
拟订公路、水路、城市客运安全生产政策、办法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53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1名(副局级)、副主任1名(正处级),处长(主任)10名、副处长(副主任)10名。可配工勤人员5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领导班子
蒋向波
局长、党委书记;
全面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党政工作。
高铠
党委副书记;
分管局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工作。
尹希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局监察室。
孙志刚
副局长、党委委员兼市公路局局长、党委书记;
全面负责市公路管理局党政工作。
罗卫东
副局长、党委委员;
负责城市公交、客运出租、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应急管理工作。
姚福林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发展规划、交通科技工作、全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和农村公路工作。
韩敬华
副局长、党委委员兼邮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负责市邮政局工作。
杨勇
党委委员、市交战办主任;
负责交通战备、局办公室、信息中心等工作。
毛贤强
党委委员、运管办主任;
全面负责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办公室工作,协助分管运管相关业务工作。
黄欣安
副巡视员;
负责离退休干部处工作,协助分管技校工作。
李连祥
副巡视员;
负责财务审计处工作。
袁谊波
副巡视员;
负责工会、政策法规和交通运输监察工作。
其他事项
(一)建立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按市编委济编发〔2005〕17号文件执行。
(三)原市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整建制移交市交通运输局管理,其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工作动态
局运管办全面做好“十一黄金周”道路运输工作
2013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我市道路、水路客运量再创历史新高。据统计,全市道路客运累计发送班次5.4万班,运送旅客118.6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8%;全市浮桥累计通过车辆9.57万辆,行人8.46万人,旅游船舶发送游客5.08万人次。黄金周期间,旅客运输“零滞留、零事故、零投诉”,实现了“安全、畅通、舒行、有序”的既定工作目标,“十一黄金周”节日运输任务圆满完成。
为做好“十一黄金周”节日运输工作,局运管办科学研判今年节日运输形势,周密制定节日运输方案,节前全面安排部署。节日期间,坚持领导带班、运管人员轮流值班,深入车站、码头等运输一线,靠前指挥调度节日运输工作。
一是安排充足的正常运力和储备运力。全市投放客运班车2200辆、旅游包车1100部,并协调联络泰安、济宁、菏泽、烟台等周边客流比较集中的地市,建立了客流高峰期运力支援机制。
二是及时启动高峰期旅客运输应急预案。节日前两天和后两天客流高峰时段,通过抽调旅游客车、短线客车和外来车辆等方式,对客流集中线路增派运力,延长发车时间,加大发车密度,确保旅客走得了;开辟长途汽车总站周边学府大街店、济南啤酒厂原址等区域作为临时发车场,扩大发车规模,有效缓解了站内拥堵现象。
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措施。包车进工地、进校园活动,上门售票、现场发车,及时疏运团体旅客,确保了旅客走得了,走得快;各汽车客运站采取网上订票、电话订票、增设售票窗口和售票点、上门送票等形式,方便了旅客购票;发挥泉城义工、警校学生等社会力量作用,开展导乘、问询、帮扶等服务,有效维护了站内秩序。
四是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开展“安全带、生命带”宣传警示教育,提高运、乘人员安全意识;化营运客车在线监控,通过短信平台,及时提醒营运驾驶员控制车速,杜绝营运客车超速、超员、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行车安全。
五是协调公安交警部门,推出了大型客车借道BRT通行、调整车站周边路口信号灯、开启潮汐车道等应急措施,为营运客车进出站“提速”,确保了节日期间车站周边的道路通畅。
六是海事执法人员强化对浮桥、旅游船舶的现场监督检查,督促浮桥企业严格落实好《山东省渡运管理办法》。游船单位调配充足运力,较好应对了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客流量大的难题,船舶严格遵守“逢四不开”等制度,确保水上运输安全。
地理位置
地址:解放东路1号
所获荣誉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4 20:43
目录
概述
部门概要
职责调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