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统计局,是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统计规划、政策和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行为;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批区直部门(单位)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调查制度,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
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区直部门(单位)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区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单位)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完成各项统计数据处理汇总上报任务,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负责全区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按有关规定使用好中央、省、市、区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七)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王昭瑞 区统计局局长
张爱军 区统计局副局长
陈文峰 区统计局副局长
赵思菲 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队长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统计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三产贸易统计科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区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工作;按有关规定使用好中央、省、市、区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负责相关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依法审批区直部门(单位)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负责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规范。
负责制定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办理工作;组织推动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旅游、物流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统计调查;对地区和县域服务业的总量数据详细分类;研究制定全区服务业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区新兴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协调部门服务业统计和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对全区服务业进行全面监测;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二)综合核算科(挂工业交通统计科牌子)
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全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
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进行地区生产总值趋势性分析;核定部门国民经济核算数据;组织实施金融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农村社区基本情况、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开展农业、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评价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建立全区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
统计报表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应对气候变化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城镇化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人才资源、劳动力、工资等统计调查及全省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城镇化、科技、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制定普查实施方案;负责调查人员的培训工作,收集整理并提供有关普查数据;对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部门(单位)普查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普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和开发利用;负责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