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行使相应市级行政管理权。
主要职责
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先行区改革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制定并推进实施先行区开发开放的政策措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先行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先行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三)统筹规划先行区产业布局,协调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四)负责直管区经济社会管理,组织实施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全面履行区级管理职责;
(五)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