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始建于1955年10月15日。1957年9月16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撤销铁路、水上运输法院的决定》予以撤销。1980年,按照中发(1979)64号文件及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恢复重建。1982年5月1日,正式受理案件。2012年6月13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整体移交给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实行属地管理。审判业务受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指导、监督。
法院简介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始建于1955年10月15日。1957年9月16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撤销铁路、水上运输法院的决定》予以撤销。1980年,按照中发(1979)64号文件及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恢复重建。1982年5月1日,正式受理案件。2012年6月13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整体移交给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实行属地管理。审判业务受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指导、监督。法院办公地点位于山东济南。法院定编50人,现有人员47人,法官33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43人,占总人数的91.5%,其中硕士5人,占总人数的10.6%。
机构设置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研究室、政治处、办公室、法警大队共计9个部门。
法院建设
2012年6月,济南铁路运输法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后,始终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统筹抓好司法办案、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基础管理、法院改革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所获荣誉
近年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积极作为,先后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8次,集体三等功19次,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17次,个人三等功34次。优秀个人先后获得“省政法委人民满意的十佳干警”、“公正执法标兵”、“省妇联‘巾帼建功’标兵”、“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等先进称号,法院多次荣获“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司法公正树形象’先进集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先进集体”、“全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风建设年先进集体”、“‘三零’先进单位”、“清理积案先进单位”、“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刑事审判先进集体”、“优秀党总支”、“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