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宁市政府部门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济宁市地方政府主管发展和改革的政府机构。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市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负责组织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等。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组织研究重大价格政策措施,监督国家、省价格政策的贯彻执行;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与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牵头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提出推动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牵头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
(六)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市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地区经济协作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七)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综合平衡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
(十)组织研究全市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工作规划、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权限和程序,拟订全市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目录。按照权限和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全市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价格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贯彻执行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和物资储备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战略性问题研究,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市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管理全市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商品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全市各类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二)统一领导和管理市能源局。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负责委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委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查、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安全保卫、接待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并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组织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的有关工作。
人事科(挂离退休人员服务科牌子)
负责委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党群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组织实施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国民经济综合科(挂发展规划科牌子)
分析研究全市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计划;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协调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研究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组织推进风险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组织研究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承担城乡统筹发展改革和小城镇综合改革的调研与指导工作;协调指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负责管理和安排市重点建设资金;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承担我市利用省基本建设基金项目、省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以及政府出资投资项目的审批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利用外资与境外投资科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以及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备选项目;承担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初审及转报工作;承担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请转报工作。
地区经济与资源环境科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承担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防灾减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平衡并协调实施资源环境相关领域的规划;组织拟订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参与保税区(保税仓库)和各类开发区设立的审核申报工作。
农村经济科
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渔业)、农机、畜牧、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农业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农业利用外资重大项目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
能源交通科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交通运输发展建设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提出有关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有关重大项目布局;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铁路建设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铁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解决铁路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铁路建设资金的投向意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工业科
分析预测工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工业发展战略,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工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大工业项目布局建议;协调重大工业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工业产业基地建设;承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的有关工作。
高技术产业科
综合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工业性实验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平台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社会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提出有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汇总编制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卫生、体育、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组织开展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经济贸易科
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管理市级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采购、储备、轮换和投放;组织拟订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协调工作;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
财政金融科
研究分析全市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有关体制改革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审核、上报工作;参与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承担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有关监管工作。
市重点项目办公室
拟订全市重点项目名单,参与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工作;监督检查省、市重点项目和省、市级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拟订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和标准;依法对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进行核准;依法对市重点项目和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经济合作与县域经济发展办公室
拟订全市经济合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跨市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经济技术洽谈工作;负责跨市间区域经济协作组织及友好关系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承办外省(区、市)、市驻济宁办事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协调发展的综合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经济强县与欠发达县对口帮扶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综合评价相关工作。
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对国民经济动员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相关重大问题;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
负责对市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稽察;组织开展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受委托负责或配合对国家和省出资的济宁项目的稽察工作;指导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济宁市服务业办公室
编制全市服务业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关规定和管理措施;负责衔接国家、省有关规划,指导地方服务业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对有关服务业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调度分析服务业有关情况,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
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研究提出全市铁路建设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铁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解决全市铁路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铁路建设资金的投向意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承担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援疆办公室(挂对口支援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订市对口支援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省确定的我市对民族地区、中西部地区和重点工程的对口支援工作;提出市对口支援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对口支援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对口支援新疆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现任领导
主任:孟凡璋
所获荣誉
2022年7月28日,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动能转换项目科济宁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入选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参考资料
内设机构.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4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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