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济源市人民政府批准,2011年6月成立,为市政府直属的副处级全供事业单位,内设综合信息科、建设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交易科、
机构简介
地产与产权交易科,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管办分离、统一管理、透明高效”的基本原则,以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廉洁高效、优质服务”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为目标,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经过近3个月的紧张施工,已具备投入运行条件。改造后的交易中心办公场所总面积约1100㎡,主要分交易大厅、开标区、评标区、办公区。其中一层交易大厅办公面积240㎡,设8个服务窗口,分别为金融服务、进场受理、报名受理、财务结算各两个窗口,主要负责为招标人、投标人提供进场、报名和相关收费服务。中心设置1个询价室、2个开标室、3个评标室、1个专家抽取、签到和等候室和一个多功能室;多功能厅可容纳80人左右,能够满足土地招拍挂和会议使用。二楼为监控室、纪检监察室和行业监督办公室。三楼、四楼为中心四个科室(综合信息科、建设工程交易科、采购交易科、地产产权交易科);中心开发了功能完备、性能先进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包括内网办公系统、门户网站、业务管理系统及评审专家抽取语音通知系统、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多媒体查询等子系统,可实现项目从进场登记到成交确认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领导分工
王富胜:党组书记 主任
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冯 磊:党组成员 副主任
分管建设工程交易科、服务大厅(现场管理)工作。
李东风:党组成员 副主任
分管政府采购交易科、土地与产权交易科工作;
徐东升:党组成员 副主任
分管综合信息科、农村产权交易科工作。
主要职责
(1)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招标申请、投标报名等相关事项;
(2)办理统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包括招标公告、采购公告、出让挂牌、拍卖公告、中标或交易结果公示,对交易活动不良行为进行记录;
(3)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对场内交易过程实行场内监督;
(4)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地产交易、产权交易等项目出具交易鉴证书;
(5)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证明、统计、分析等事务,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
(6)建立、管理、使用和维护统一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7)建设、管理和维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场所、设施和日常交易秩序;
(8)负责统一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进场服务等费用;
(9)不断创新招投标的评标方式和方法,健全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实现招投标全程电子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实施网上监督和管理;
(10)负责对进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
部门职责
综合信息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2、发布交易项目公告、结果公示和其他相关信息;接受投标人报名、登记、受理。
3、负责评审专家的抽取、签到、确认和动态考核工作。
4、负责中心各类车辆、设备、办公物品的购置、发放以及相关的维护和保养、管理工作;安排开标室、评标室等公共场所使用、协调和管理。
5、负责单位会计预算编制,组织单位预算的执行,搞好财务收支预测、负责中心经费支出、资金调度等管理工作;负责会计资料的安全,管理会计凭证和账表档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
6、负责交易中心网站的运行和维护,监控及录像刻录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设工程交易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2、负责建设工程进场交易项目的管理和服务;
3、负责审查进场交易的建设类中介机构资格;
4、负责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等有关制度、规程的起草、拟定工作;
5、协助各职能部门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6、负责建设工程交易有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7、负责建设工程交易项目档案的归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交易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2、负责政府采购交易项目的管理和服务;
3、负责中心采购交易等有关制度、规程的起草、拟定工作;
4、协助各职能部门对采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5、负责采购交易有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政府采购交易项目档案的归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7、负责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或以财政性资金为主的项目交易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产与产权交易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2、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的招标、拍卖、挂牌等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负责国有(集体)产权、股权转让;大型户外商业广告经营权、路桥和道路冠名权、特种行业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的出让;机关事业单位的房屋租赁、资产处置;公共债权的转让、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罚没财物的拍卖、国有控股企业破产财产的拍卖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
3、负责中心有关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的各项制度、规程的起草、拟定工作;
4、协助各职能部门、监察部门对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5、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结果有关报表的统计和向上级监管机构报告土地、产权交易情况;
6、负责交易档案的归档、整理及移交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