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审计局
济源市政府部门
济源市审计局是济源市的政府监督部门,属非营利事业单位,现任局长是李怀永。
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起草地方性的审计、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编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计划及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的,应当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负责审计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负责对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2.镇、街道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七)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依法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审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信息、统计、新闻发布、档案、保密、财务、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对有关文件和事项的催办、督办、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全市审计科研、内审协会、审计学会工作;负责政法、信访、应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党群、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
(二)法规科。组织拟定全市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参与研究起草财政经济方面的规章和政策;组织对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办理向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有关事项的移交工作。
(三)财政金融审计科。负责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拟定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方案,汇总审计结果,并向市政府和市人大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负责审计市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市级国库办理市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镇、街道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负责审计市级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四)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审计与市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五)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负责审计市政府农业与资源环保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主管部门和镇、街道政府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负责监督各项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投资效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六)社会保障审计科。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镇、街道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七)经贸与外资运用审计科。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市级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和赠款项目;对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提供项目审计公正报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八)投资审计科。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镇、街道重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领导简介
局长:李怀永
王陆平,男, 汉族,1961年10月生,济源思礼人,1979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济源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社会保障审计科、经贸与外资运用审计科、内审协会。
李建成,男, 汉族,1968年4月出生,济源思礼人,民建会员,本科学历,1989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济源市审计局副局长,分管投资审计科、基建中心。
孙恒文,男, 汉族,1963年7月出生,济源坡头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济源市审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樊其程,男,汉族,1969年11月生,济源梨林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济源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财政金融审计科(计算机中心)、行政事业科。
许梦玲,女,汉族,1968年4月出生,济源北海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济源市审计局副局长,分管农业审计科、法规科、经济责任审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15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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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