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济源市境内非盈利性事业单位。
领导分工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等工作;负责机关车辆使用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系统的工会、青年团、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承担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及应用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承办对外合作交流有关事宜。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工作;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
运行监测协调局
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市内外工业形势;负责制定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负责电力分配计划的制订,监测;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煤炭、电力、原油、天然气、成品油、运输、原材料、热力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负责工业企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负责协调全市铁路运输工作;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工作;承担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企业改革、改制等工作。
项目管理科
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市工业、信息化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备案、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条件。负责监督项目进度;负责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技术改造项目)的考核、奖励工作;负责工业结构调整资金的管理投放工作;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承担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行业管理办公室
承担全市工业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工业行业经营秩序;调控工业行业的生产经营方向和投资方向,指导行业结构、方向结构和
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负责工业行业生产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收集、分析、整理、发布行业信息;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管理投放工作;承担落实盐业、药品储备等工作。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组织拟定全市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落实工业信息化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工业信息化建设的协调工作;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规范信息化行业经营秩序;调控信息化行业的生产经营方向和投资方向,指导、协调全市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规划科
组织拟订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中央、省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的申报并提出安排建议。
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安全生产科
指导工业、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进出口及相应储存,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单位,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高新技术科
承担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材料的开发和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推广应用;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人事政工科
指导行业队伍建设、职工培训、职业准入、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各企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拟定全市工业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自主培训工作,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党务和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服务企业的人事调动、工资调整、档案管理等工作。
财务审计科
编报部门预决算,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工业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指导行业的财务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信用担保等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职责
(一)提出全市新型
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
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盐业行政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
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省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动态
各镇(街道)经贸办:
为准确把握当前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形势,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市领导指示,要求各镇(街道)利用一周时间,对本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一次调研。
调研内容
(一)辖区中小微工业企业个数及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类型、行业、法人代表、职工人数、总资产、主要产品、年设计能力、占地面积、土地性质、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2012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及同比增长情况(主营业务收入、税金、利润)
(二)辖区中小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及分析。
(三)辖区中小微企业发展中所做的主要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出台的优惠政策以及取得的成果。
(四)当前辖区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今后促进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时间
2013年3月22日——3月28日
工作要求
1.本次调研是了解掌握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准确把握中小微企业发展形势的基础性工作,为政府研究出台下步我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办法和优惠政策提供依据,各镇(街道)经贸办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尽快组织人员进行调研。
2.调研结束后,形成书面调研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28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上报电子版。全市情况汇总后,将给市主要领导做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