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济源市委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文〔2009〕114号),设立济源市畜牧局,为市政府工作
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省畜牧局下放的指导国有种畜禽场的经营管理职责划入市畜牧局。
(三)增加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初审)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职责。
(四)加强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管理职责。
(五)加强畜产品和畜牧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主要职责
济源市畜牧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组织制定全市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畜禽养殖、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及草地建设、保护和监督管理;负责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初审)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工作。
(四)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引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促进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国有种畜禽场的经营管理;加强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发,推广畜禽新品种;培育、保护和发展畜产品品牌;参与扶持全市畜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提出项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负责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六)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依法开展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管理和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负责全市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八)承担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管理;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九)承担畜牧业的监测分析、预警和有关统计工作,发布畜牧业经济信息。
(十)组织制定全市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组织实施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畜牧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市畜牧兽医科技推广队伍建设管理;负责畜牧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指导畜牧业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济源市畜牧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承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机关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计划生育和党群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拟订并实施畜牧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承担畜牧业投资和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和行业审计。
(三)政工法制科。承担本系统的人事、政工、机构编制和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承担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开展行政执法监督。
(四)畜牧科。组织制定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生产,落实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养殖和产业化发展;承担畜禽养殖、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管职责;指导国有种畜禽场的经营管理;承担畜牧业生产统计工作;组织搜集、整理、发布畜禽产销信息;指导畜牧业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制定技术推广工作计划;承担畜牧兽医科技推广队伍管理;承担畜牧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防疫检疫科(济源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拟订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工作;组织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组织落实动物标识管理和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发证工作;依法认定动物疫情;归口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机构;承担市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奶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市畜牧、兽医、饲料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计划;公布畜产品日常监管信息;承担无公害畜产品认定、认证的申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的整治规范工作。拟定奶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奶业标准化生产、奶畜养殖以及生鲜乳收购站按照规划布局要求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管理;负责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开展生鲜乳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指导建立养殖档案和生鲜乳收购、销售、监测记录。
(七)医药饲料科。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管理工作;负责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兽药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承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执行饲料产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负责饲料行业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组织实施饲料行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草场建设、保护和监理工作;负责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初审)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工作。
人员编制
济源市畜牧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含纪检、监察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中层领导职数7名。驾驶员编制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