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粮食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市粮食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
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粮食流通体制、地方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的建议。承担粮油监测预警、应急责任,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全市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
(三)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国家和省粮食流通、粮油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
(四)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粮油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市级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审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粮食流通行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市粮油收购资格审核和核查以及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六)指导全市粮食系统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主食厨房工程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粮食系统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和质量、计量、标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七)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粮油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参与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宣传、信息、督查、保密、目标管理、政务公开、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网络建设工作。
(二)人事政工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调控与科技发展科。负责全市粮油流通统计工作;承担粮油监测预警和应急供应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流通、物流体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市级储备粮的规模、布局、收购、销售计划和动用的建议;组织军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组织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批发市场交易活动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审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和市级储备粮代储资格;制定市级粮油仓库及储备粮油管理制度;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粮油仓储设施发展规划及其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粮食系统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市粮食系统精神文明、行业协会、科技管理、多种经营、连锁经营、主食厨房工程、产业化经营等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参与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粮食财务挂帐、风险基金的管理工作;指导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管粮食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科。监督检查国家和省粮食流通、粮油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市社会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质量标准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负责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和核查工作;负责全市粮食行业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