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浏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浏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浏阳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位于浏阳市。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依法承担全市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四)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下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承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相关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和职责范围内的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九)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煤矿除外)。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监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及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电、档案、信访、后勤等机关日常事务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科技兴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人事、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协调科)
负责本局法制工作,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法律审查;监督协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牵头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批复结案工作(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除外),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安委办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控制指标体系;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形势分析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对市安委会、安委办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全市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公安、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住房和建设等安委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联系协调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对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相关职责;依法组织非煤矿矿山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监督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参与非煤矿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依规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依法依规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建设、投入使用等进行审查监督,对有关安全事项和安全设施依法依规组织验收; 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处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备案工作。
(五)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培训科)
负责对工矿商贸(含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落实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控、处置,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参与相关行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经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工作。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08 22:06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