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国有企业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浙江中烟工业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设立的国有企业
所获荣誉
2019年浙江省百强企业上榜,排名第22位。
2019年11月20日,“2019长三角三省一市百强企业榜”发布,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位列第61,2018年营业收入8734107万元。
2021年9月,入选《2021浙江省百强企业》榜单,排名第22位。
2023年9月28日,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公布中华老字号复核结果的通知确定了复核结果,并予公布,该企业品牌入选。
历史沿革
1906年。中国解放后,小烟厂公私合营。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浙江主要有杭州、宁波和嘉兴三家卷烟厂。
1984年,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成立,浙江的卷烟工业上划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直属企业,由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主管。这期间,通过管理创新和技术改道,浙江卷烟工业的经济效益得到了长足发展,杭州卷烟厂、宁波卷烟厂相继成为国家二级企业。
90年代初,随着人们品牌意识的不新增强,以低挡烟为主的浙江卷烟工业,生产经营一度步入低谷。面对有市场、沿好烟。“捧着金碗讨饭吃”的性协境地,浙江卷烟工业开始寻求发展的空破点,决心创出自己的品牌。
1994年,宁波卷烟厂通过老翻新,推出了浙江历史上第一个省产高档品牌“大红鹰”。紧接着,杭州卷烟厂也成功将“利群”品牌老梅翻新。在名牌工程的带动下,浙江卷烟工业进入了跳跃式发展阶段,创造出业内外瞩目的“浙烟现象”。这期间,由于规模较小,嘉兴烟厂成为杭州烟厂的分厂,并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
2003年7月,根据国家局“改革工商首理体制,实现工商管理分开”的要求,浙江烟草实施工商分设,成立了浙江中烟工业公司(是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
2006年9月19日,浙江中烟工业公司和下属的杭州卷烟厂、宁波卷烟厂实行省内联合重组,从三个法人变为一个法人。
2007年11月30日,浙江中烟工业公司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国烟法[2007]481号)文件精神,浙江中烟工业公司成立了董事会,正式更名改制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9月,按照国家局“深化改革,推动重组,走向联合,共同发展”的要求,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参与甘肃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重组改制,成为甘肃烟草工业的第二大股东。
2010年,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40.45亿元,实现税利226.41亿元。效益总量在行业中排名第6位。
公司简介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卷烟生产销售业务,共内设机构十六个部门,以及杭州、宁波两个制造部。拥有先进的生产装备,一流的加工工艺和规范的内部管理,公司在册员工484人。旗下有:利群”、“大红鹰”、“五一”、“雄狮”、“新安江”、“西湖”、“上游等卷烟产品品牌。
“利群”、“大红鹰”品牌先后被评为“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
“利群”、“大红鹰”、“五一”、“雄狮”、“新安江”、“西湖”、“上游”等7只品牌被国家局列入行业重点发展的“百牌号”目录。
企业使命
创造价值 满足需求
浙江中烟之所以得以生存,是因为致力于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致力于创造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致力于构建员工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
因此,以“创造价值,满足需求”作为企业使命,将为国家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让企业和员工更有价值作为工作的永续动力。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31 14:48
目录
概述
所获荣誉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