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设计开发制造、分销和零售奥康等五个品牌的皮鞋皮具。作为中国皮鞋行业唯一的标志性品牌,2010年“奥康”品牌价值达80.02亿元。公司建立了三大鞋业生产基地、两大研发中心、3000多个营销网络,拥有奥康康龙、美丽佳人、红火鸟四个自有品牌,以及特许使用的VALLEVERDE品牌,形成了纵向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主导产品“奥康”牌皮鞋陆续获“中国真皮领先鞋王”、“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首批“全国重点保护品牌”等称号,国内市场占有率稳居同行前列。
发展历程
1988年,该公司创建。
2012年4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主板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3001。
经营范围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皮鞋品牌企业之一,主要从事设计、开发、制造、分销和零售奥康等五个品牌的皮鞋及皮具。作为中国皮鞋行业唯一的标志性品牌,2012年“奥康”品牌价值达123.18亿元。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三大鞋业生产基地、两大研发中心、4000多个营销网络,拥有奥康康龙、美丽佳人、红火鸟四个自有品牌,并成功收购了意大利知名品牌VALLEVERDE的大中华区品牌所有权,形成了纵向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文化理念
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员工的“精神食粮”,是提振团队信心的“威风锣鼓”,是我们破浪前行的“灯塔火炬”。充分发挥企业文化的“粘合剂、催化剂、润滑剂”作用,激活文化发展的“一池春水”,就能消融企业发展的“层层坚冰”。
经过20多年发展的奥康,现已形成了“为人类进步而服务”、“百年奥康,全球品牌”、“诚信、创新、人本、和谐”等为核心的、优秀的、独特的企业文化。但在新的发展阶段,企业文化同样需要创新,需要丰富,需要完善。
为了保证企业文化能够对企业的改革、创新和发展具有导向作用,这次公司在继承核心的企业文化基础之上,对原有的具体的经营理念及奥康成功之道进一步予以整理、提炼,希望这能成为员工了解奥康优秀企业文化的一个新起点,并通过自己的总结与感悟的加深,让它使每一位员工爱益终身。同时,也希望通过这次整理、提炼、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凝聚力,推动企业管理带来一定促进作用,为实现百年奥康的宏伟目标添砖加瓦。
企业使命:为人类进步而服务
与事俱进:“梦想是走出来的”,企业与顾客、员工及相关方共同成长、进步;
与时俱进:持续创新,为改变人类物质生活而服务,为改变人类精神生活而进步;
与世俱进:奥康与世界同步,振兴民族工业,实现世界名牌愿景。
企业愿景:百年奥康,全球品牌
百年奥康,是一个以国内市场为基础,积极拓展海外业务,以优势技术、一流人才、先进文化为支撑,具有强劲竞争力、成长力、生命力的百年企业。它有时间的概念,又不仅仅是时间上的概念;强调经营时间的延续,更强调业务空间的拓展。
品牌全球化与全球化品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一个过程,后者是一个结果。通过品牌网络、营销、管理、人才等各方面的全球化,使“奥康”得到最广泛的认可,真正成为全球化的品牌。
核心价值观:诚信、创新、人本、和谐
诚信:诚信是企业之本、可靠根基、发展之宝。一要对顾客诚信,二要对员工诚信,三要对股东诚信,四要对政府诚信,五要对社会诚信。
创新: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创新是企业进步的灵魂,是事业前进的不竭动力。一要文化创新,二要管理创新,三要技术创新。
人本:以人为本是企业成功的关键,把面向人,尊重人,关爱人放在管理首位,做顾客、员工、股东的知心人、贴心人;只有学习才能成功。
和谐:和谐是美的一种形态,可以凝聚人心、团结力量,成就一番伟业。内部建立和谐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外部建立和谐的合作与发展平台,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企业格言:言必信,行必果
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犹合符节也,无言而不行也。总裁王振滔以“言必信,行必果”作为自己人生的格言,在企业不断发展过程中,其个人的格言逐步为企业内部所有奥康人接受,并逐步成为企业的格言。
所获荣誉
公司坚持“诚信经营、质量至上”的治企方针。主导产品“奥康”牌皮鞋陆续获“中国真皮领先鞋王”、“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首批“全国重点保护品牌”等称号,国内市场占有率稳居同行前列。
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公司始终坚持“百年奥康,全球品牌”的企业愿景,肩负“为人类进步而服务”的企业使命,秉承“诚信、创新、人本、和谐”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企业主导产品“奥康”牌皮鞋获得“中国真皮领先鞋王”、“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首批“全国重点保护品牌”等荣誉,公司还被授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CCTV中国年度最佳雇主”、“浙江省绿色企业”、“浙江省首届绿色低碳经济标兵企业”、“全国质量奖”等荣誉称号。
2020年12月14日,被全国工商联授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民营企业”称号。
企业事件
2023年6月12日,浙江证监局公布关于对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2年度,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奥康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通过公司合营方和经销商向公司借款的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述资金占用行为,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王振滔、总裁王进权、副总裁王晨、董秘兼财务总监翁衡未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事项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王振滔、王进权、王晨、翁衡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4年3月15日,ST奥康发布晚间公告,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先生于当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王振滔先生立案。
2024年5月,监管层对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披违法违规的行政处罚正式落地,上市公司董事长、实控人王振滔、董事兼总裁王进权、董秘翁衡均被处以警告和罚款。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3 20:30
目录
概述
发展历程
经营范围
文化理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