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质勘查局成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后期, 1988年更名为浙江省地质矿产厅,1999年划归
浙江省人民政府实行属地化管理,2000年与原省土地管理局合并组建原
省国土资源厅,并成立浙江省地质勘查局,为正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归口省自然资源厅管理。下属15个公益类事业单位(1个副厅级、14个正处级),有
浙江省地矿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核工业井巷集团公司等队属企业70多家。截止2018年底,全局共有职工1.6万人,其中在职职工5700多人,离退休人员6300多人,其他人员3500多人;有党员3100多名,党委14个,党支部(总支)200多个。
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省地质勘查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地质勘查及其它产业的经营活动,发展地质勘查和地质科技事业,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矿产资源和地质资料;负责地勘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工作,推进地质勘查业的改革与发展;制定局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并进行统一监管和运行;负责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局属地质勘查队伍;承担海洋地质项目实施与技术支撑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