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简称浙江省政协、政协浙江省委员会)成立于1955年2月,其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8月的浙江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简称省协商委员会),是在中共浙江省委领导下,由浙江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代表参加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历史沿革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地方组织,其前身是浙江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协商委员会)。省协商委员会是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休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在普选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代行政协地方委员会的职权,参与协商和决定全省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项。省协商委员会是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民主人士的政治协商机关,是团结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
协商委员会的组织形式是全体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和秘书处为工作机构。省协商委员会从成立到结束,历时5年,共设两届。
1950年8月,浙江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第一届省协商委员会,谭震林任主席。
1952年12月,省第二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省协商委员会,谭启龙任主席。省协商委员会在动员与团结全省人民开展抗美援朝土地革命、镇压反革命、“三反”(即反官僚主义、反命令主义、反违法乱纪)“五反”(即反行贿、反偷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骗国家财产、反盗取国家经济情报)、增产节约、恢复国民经济,以及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保卫祖国建设和世界和平,巩固和发展人民政权,协调人民内部的各种关系,加强人民内部的团结,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各界人士进行经常性的学习,联系和指导市、县协商机构开展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5年2月,浙江省政协第一届委员会成立,浙江省协商委员会完成了历史使命。
主要职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地方委员会,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进行工作。
工作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主要职能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机构设置
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设置为:办公厅、研究室和提案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科技教育委员会、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等11个专门委员会。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设置调整为10个:提案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现任领导
办公地址
参考资料
第一届省协商委员会诞生记.浙江省政协门户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28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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