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旅行社协会(英文名称ZHEJIANG ASSOCIATION OF TRAVEL SERVICES,缩写ZJATS),成立于2001年4月28日,是由浙江省内的旅行社(企业法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结成,经由浙江省民政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是具有服务职能的全省综合性的旅行社社团组织。
协会依据章程进行规范运作,独立开展活动。协会充分尊重会员意志,反映行业呼声,推进行业自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关系,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协会坚持以服务为工作宗旨,积极为会员单位服务,为旅行社行业服务,为各级政府服务。协会坚持以发展旅游经济为中心,凝聚行业整体力量,推进行业结构调整、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努力提高我省旅游业的整体水平,推动浙江省旅行社行业健康发展。
协会为会员单位提供行业相关服务,包括:1、构建企业与政府之间联结的桥梁与纽带,积极反映会员要求及行业情况,代表企业向政府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与建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2、开展对国内、外本行业旅游市场情况的调研;3、组织各种旅游宣传促销活动;4、组织旅游市场考察和经验交流活动;5、组织业内企业人才、职业与技术等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行业人员素质;6、积极协助旅行社星评工作的动员、引导和培训工作;7、规范行业从业人员自律行为;8、定期编发协会会刊《旅行社内参》,开展咨询服务和学术交流;9、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10、接受政府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下设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开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开会期间,行使其职权。协会设国内专业委员会、国际专业委员会、赴台旅游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和导游(领队)分会,协会常设机构为秘书处。
协会成立10年来,在浙江省旅游局的直接领导、浙江省民政厅的监督和浙江省旅游协会的业务指导下,协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目前省旅行社协会在全省已有会员1005家(截止2009年12月),其中理事单位231家,常务理事单位108家,副会长单位18家,会长单位1家。
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以及“优化旅游服务环境,强化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树立旅游行业良好形象,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精神的不断落实,随着新《旅行社条例》对旅行社行业结构调整作用的日益显现,未来几年,对旅行社行业而言将是十分重要的时期。因为我省旅游业正处在旅游大省到旅游强省的跨越阶段,旅行社行业正处在转型升级、急剧分化的关键时刻,为此,省旅行社协会将努力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发挥服务地方、服务行业的作用与使命,为全省旅行社拓展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浙江省旅行社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023年11月28日,浙江省旅行社协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绍兴新昌顺利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旅行社协会202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浙江省旅行社协会财务工作报告》和《浙江省旅行社协会章程(修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