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气象局
浦东新区政府工作部门
浦东新区气象局是浦东新区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职能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订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负责气象情报和气象灾情的调查、资料收集和上报、建档,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3.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环境气象预报等专业预报的发布。
4.负责城市环境气象综合观测系统规划、设计、布局和建设,重点开展大气成分、城市边界层内大气物理和大气化学的综合观测。承担大气化学实验室的建设和业务运转工作。
5.负责城市环境气象系列化服务产品的开发、预报和预警,参与大气污染控制与服务;参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气象保障服务。
6.承担天气、气候对城市运行、城市生命线工程影响的研究、开发和服务。
7.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8.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气象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
9.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10.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动站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11.承担市气象局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 陆国良
主持党组工作,分管党务、人事、教育、培训、保密、档案、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三重一大工作。
分管部门:人事科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耿福海
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的工作,主持局日常工作,分管科研、大气成分、计划财务、规划、防雷、气象影视、目标考核工作。协管:业务、服务、监测与信息网络、科技服务、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现代化建设、行政后勤、安全、政策法规、职称评定、科普、学会、共青妇、工会、老干部工作。
分管部门:办公室、城市环境与大气成分科、防雷管理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伟东
协助主持工作的副局长负责业务、服务、监测与信息网络、科技服务、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现代化建设、行政后勤、安全、政策法规、职称评定、科普、学会、共青妇、工会、老干部工作。协管:科研、大气成分、计划财务、规划、防雷、气象影视、目标考核工作。
分管部门:办公室、基本业务科、城市气象科、监测与信息保障科、服务科。
内设科室
办公室(人事科)
基本业务科、城市气象科
城市环境与大气成分科(大气化学实验室)
监测与信息保障科
服务科(防雷管理科)
参考资料
气象局 > 职能介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2008-11-19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4 16:41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