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浦江县政府机构
浦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机构,职责是依法组织管理各类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注册登记,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
法律
、法规,依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注册登记,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
三、依法组织监管各类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经营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取缔无照经营。
五、依法组织监督
市场交易行为
,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和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七、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八、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十、依法组织管理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
商标侵权行为
,保护
商标专用权
,推荐省著名商标。
十一、领导和管理所属、直属和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二、承办省、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
局长 何明明 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 张 峰 经济检查、法规、消保、依法行政
副局长 叶向东 市场合同监管、商标广告监管、食品流通监管、食品质量定性检测、品牌建设
纪委书记 孙程东 人事教育、纪检监察、党建、综治信访、平安创建、计划生育
副局长 柳钢明
个体私营经济
监管、企业注册、网络经营监督管理、企业信用监管、招商引资、生态环境整治、安全生产
党委委员 沈光明 信息宣传、工商文化建设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28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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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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