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宫杨梅,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特点
原产地独特的气候特点与地理特征以及浮宫杨梅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造就了浮宫杨梅早熟、品质优良的特征。浮宫杨梅单果重大、果实色泽艳丽、柔软多汁、风味独特、酸甜适口,果实采收期50天左右。在浮宫杨梅产品的采摘上市期内,浮宫杨梅单果重。同时,浮宫杨梅果实于初夏5~6月成熟,于水果淡季时上市,添补了水果上市的空档。
产地环境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素有“福建杨梅第一镇”之称,拥有浮宫杨梅得天独厚的生长环境。漳州市龙海区属南亚
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全年平均气温21℃,1月份平均13.5℃,七月份平均28.7℃。全年无霜期328天。年平均降雨量1450毫米。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土地肥沃,四季长青。浮宫杨梅产区内丘陵山地资源丰富,土壤多数为红壤或黄壤,
九龙江下游河段纵横交错,有效地调节产地的温湿度,利于浮宫杨梅的生产。
历史渊源
据史料记载,漳州人在南宋年间就开始种植杨梅,已有七百多年的历史,遍布在浮宫、港尾、白水、东园、东泗、海澄、榜山七个乡镇。福建省杨梅最早发现文献记载的是六世纪南朝梁代文学家江淹的《闽中草木颂》,其中有一诗歌颂杨梅:“实跨荔枝,芳轶木兰,怀蕊挺实,涵黄糅丹。”(《福建省志——农业志》)。明朝黄仲昭《八闽通志》(1490年)记载:“福州诸邑皆有,怀安、桐口所产尤佳,建、泉、汀、延、邵皆产。”
宋代诗人陆游赞美杨梅:“绿荫翳翳连山市,丹实累累照路隅。未爱满盘堆火齐,先惊探颌得骊珠。斜插宝髻看游舫,细织筠笼入上都。醉里自矜豪气在,欲乘风露扎千株。”
《龙海县志·果树》中记载:“浮宫杨梅,又称安海种杨梅。南宋年间从晋江安海经海道引入‘安海种杨梅’,广为种植,成为浮宫大宗果品,其果遂称浮宫杨梅。”周边乡村种植的杨梅大部分从浮宫引种,因此自古龙海境内的杨梅均以最先引种的“浮宫”地名而命名,以致声名远播。清末民国初,浮宫镇际都村果农选择安海种优株繁殖成安海变种杨梅。经过果农们长期的培育,形成了安海杨梅、安海变软丝杨梅、安海变硬丝杨梅三大品种,各个品种都有各自的特点。
生产情况
浮宫杨梅是漳州市龙海区
浮宫镇的传统产业,具有种植杨梅的历史传统。
2007年,漳州市龙海区杨梅种植面积达7万亩,并辐射带动漳州市龙海区其他乡镇的发展。
2010年浮宫杨梅种植面积2000公顷,可采摘面积1800公顷。浮宫杨梅种植业成为浮宫镇农业的支柱产业,年产量上万吨,产值上亿元,杨梅种植业总收入占当地农民种植业收入的60%以上,浮宫杨梅面积、产量及产值均占福建省首位。
产品荣誉
2002年3月,经
福建省政府批准,浮宫牌浮宫杨梅成为“福建省名牌产品”,同年11月,又获得福建省“
无公害农产品”、“中国良好农业规范”等认证,获“全省用户满意产品”等殊荣。
2009年4月,经过评选,浮宫杨梅还入选了
漳州市十大名优花果名单,成为了漳州本土特产的一张城市 “名片”。
2010年5月份,浮宫杨梅还顺利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审核专家组的技术审查,对进一步宣传、保护浮宫杨梅这一知名品牌。
2021年12月,被纳入2021年第三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地理标志
综述
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了对浮宫杨梅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审查合格,批准自即日起对浮宫杨梅实施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2010年第96号)。
地域保护范围
浮宫杨梅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港尾镇、白水镇、东园镇、
东泗乡、海澄镇、
榜山镇等7个乡镇所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安海杨梅、安海变软丝杨梅、安海变硬丝杨梅。
(二)立地条件。
土壤为黄红壤,土层深厚、土壤肥沃疏松、土壤pH值为4.5至5.5,坡度在30°以下、排水良好的山地。
(三)栽培管理。
1、耕作制度:套种。
2、种苗培育:杨梅可用播种育苗,1至2年生实生苗春季嫁接。
3、定植:采用春植、秋植,定植密度≤450株/公顷。
4、肥水管理:分施基肥、壮果肥、促稍肥,严格掌握磷肥使用量,注意硼、锌、锰等微量元素的施用,成年树全年施用纯氮量3.5千克至4.0千克,氮、磷、钾的比例1∶0.3至0.35∶2至3。
5、整形修剪:多用自然圆头形,一般修剪方法包括疏枝、短截、除萌、摘心等修剪方法。
6、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5月上旬至6月中旬,果色呈深红或紫红。
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果实硕大,果圆,肉柱圆钝饱满,果色深红或紫红,果肉质地嫩脆,汁液丰富,味甜微酸。
2、理化指标:平均单果重10克至15克,总酸≤1.5%,可溶性固形物8.0%至13.0%,可食率≥93%。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
浮宫杨梅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浮宫杨梅的法定检测机构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