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的,由保险人负责船舶、货物、运费及有关利益因海上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时的赔偿责任,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的财产保险合同。依保险标的不同,海上保险合同可分为船舶保险合同、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运费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合同等多种形式。海上保险合同的正式文本为海上保险单,应当具备的主要条款有:被保险人的姓名住所,保险标的,承保险别,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损失与争议处理方法,签约时间,保险人的签名盖章。
海上保险合同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
保险人名称和住所;②
投保人、
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③
保险标的;④
保险价值和
保险金额;⑤
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⑥保险期间;⑦
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⑧保险金
赔偿或给付办法;⑨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⑩合同订立的时间。
投保人和
保险人可以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就与具体
保险标的和
保险风险的有关事项作出约定。